对于转业安置后对工作单位不满意,能不能重新选岗的问题?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情况。

一般要分以下几种情况来讨论:

先说第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法理上不算转业安置后,而是转业安置前的情况,但并不少出现,有必要说一下。这种情况是提前得知地方工作岗位不好,或因为其他特殊情况转业军人本人根本就不去地方报道的情况,这种情况一般部队会强制勒令军人去地方报道。以前老单位就有一名营长出现这样的情况,提前知道还地区提供就业安置单位不好不去报道,最后被部队处分,一年后同第二年度转业干部一起回地方报到。

第二种情况是转业到地方报到之后分配的时候发现安置单位不好而不去单位报道或者用人单位因某些原因不予接受。出现这种情况一般由地方协调安置。比如是因本人不去报道,一般政府会酌情根据条件在提供别的岗位如果真没有,也只能是自己负责了。如果是用人单位不接受,政府则必须协调用人单位或者再提供其它安置单位了。

还有一种情况是转业安置军人到了单位报到之后,才发现单位不好,而且想重新安置的这种情况。这种情况难度就更大,一般要由接收单位向上级提出申请报告之后,再等待协调,如果不能协调,那也只能老老实实的在单位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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