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执法义务监督员座谈会暨颁证仪式上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发挥人民群众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人翁作用,我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决定建立城市管理义务监督员制度,在全市聘请15名城市管理义务监督员参与城市管理,履行监督职能,积极为城市管理工作建言献策,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形象,为市民群众打造良好的市容环境。

据了解,此次城市管理执法义务监督员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社会团体、新闻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及执法管理部门中选聘,聘期为两年,主要职责是对城市管理工作开展义务监督,听取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向社会各界,重点向执法相对人宣传城市管理执法的工作职能,搭建起“桥梁”,争取社会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同时,及时对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群众反馈情况,真正实现“城市管理人人参与”,提升我市城市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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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鲁开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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