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债务纠纷引发的命案也是屡见不鲜,每一起案件的背后,都是一个发人深思的故事。
本案发生在河北省廊坊市。
罪犯赵某,1982年出生,霸州市人,与被害人冯某(殁年63岁)均系同村人,赵某父亲生前曾向冯某借款未还,2017年12月1日上午,冯某来到赵某甲索要欠款,二人在赵家南屋客厅发生争执,赵某持镐把猛击冯某头部等处,致冯某倒地,后赵某将冯某拖至南屋客厅卫生间,继续持镐把击打冯某头部,导致冯某颅脑损伤死亡。
2017年12月24日,赵某因故意杀人被逮捕。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其犯故意杀人罪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8年10月24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赵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赵某提出上诉!
2019年5月6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最高院核准。
2019年11月5日,最高院经复核后依法核准河北高院维持第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应依法惩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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