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长春市南关区卫生健康局劳务派遣选择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DX-2023-0117)
项目所在地: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南关区卫生健康局劳务派遣选择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087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卫生健康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需求:为采购人提供临时用工人员劳务派遣服务工作,需要诚信按采购人要求准时打款,五险一金及时缴纳不拖沓,人员数量根据单位用人情况进行调整,最终以实际发生人数为准;预算金额:4087 万元(其中工资及保险为 4042 万元(固定不可竞争费用),劳务派遣管理费为 45 万元(可竞争费用));最高限价:劳务派遣管理费:50 元/人/月;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南关区卫生健康局劳务派遣选择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春市南关区卫生健康局劳务派遣选择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劳务派遣等相关服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 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 号)等国家最新政策。;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2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2 月 10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2 月 6 日至 2023 年 2 月 10 日,每天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正常休息);方式: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代理机构邮件通知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扫描件:(1)《营业执照》副本;(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6)小微企业声明函。以上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份 PDF 格式报送至采购代理公司邮箱,材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2 月 27 日 13 时 00 分
六、开开标时间:2023 年 02 月 27 日 13 时 00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210675113
邮 箱:ztbx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