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玉苍一生清正廉明,任刑部郎中时,每晚都要代理冥间阎王处理公务。
通常到晚上二更时(9-11点),就有马车来迎接他去冥间。
阎罗王为阴曹地府中第五殿的殿主冥王,因此,闵玉苍所到之处也是第五殿。
又因闵玉苍乃阳间人代理阴间事务,每次登殿之前,判官必拿出一枚铁丸给闵玉苍吞下。
铁丸状如雀蛋,有一两重(唐 至 清 :一两约等于37.30克),判官说:“铁丸是昊天上帝所铸,为避免徇私废公,所以必须吞下铁丸,以镇其心,这已是上千年的规矩了。”
闵玉苍照例吞下铁丸,待审案结束后,便将铁丸吐出来,清洗三次,察看三次,确认洗净污物,方能交给判官收管。
自闵玉苍代理阎王处理公务以来,每每早晨醒来都记不得夜里的事,即使偶然记得,也不愿对别人说起。
其在冥间代理阎王之职已有三个月有余。
经常劝说别人不要进食牛肉,多诵《大悲咒》。
一天,闵玉苍早晨醒来,急忙召集亲朋好友来到其府上,说:“我今日才知道仅仅做些小善事是不行的,昨夜我表弟李建元在弥留之际,生魂就被押到地府;
判官将建元生平及做官时的恶迹整理后,请托地府审判定罪,再详细注明卷宗后押到东边的地狱。
我心里可怜他,也为之难过,把狱牌放在几案上,一再给他使眼神。
于是建元自诉他生平不吃牛肉,并且还颁布政令禁止私自宰牛,他认为此功德似乎可以抵消其他的罪。
当时我没有说话,判官驳斥道'此乃施恩于禽兽,而功不至百姓,你不吃牛肉,为何独要吃人肉?'
建元申辩说他没有吃人肉,判官又说'民脂民膏就是人肉,你个贪官,吃千万人的膏血,而不吃一牛之肉,你自己思量小善可能抵消大罪吗?'建元低头不作回答。
我知道建元素来喜诵《大悲咒》,这是阴司最看重的,所以我就写了'大悲咒'三个字在手掌上给他看;
哪知建元竟然一字都念不出来,我只有代为诵读几句,满堂上下,判官、役使一并跪地聆听;
寥寥几句,西边突然出现像红云的人飞来殿上,我肚中的铁丸犹如滚烫的火球涌到胸口,只觉铁丸上窜下跳,左冲右撞,使我痛彻心腑。
情非得已,我急忙拿出狱牌批注罪责,判定刑罚,将建元押至地狱。如此,肚中铁丸才安定下来,后来又接着审理别的案件,这才回来。”
众亲友耐心听闵玉苍叙述完毕,很是震惊,便问:“那牛肉到底能不能吃?”
闵玉苍顿了顿说:“在能吃与不能吃之间。”
众亲友又问:“此话怎么理解?”
闵玉苍说:“此事与爱惜纸墨相同,圣人没有对此有所规定,不过其有宣扬重视农业及重视文化的心;
以类似的事情推理建元的作为就可以知道,禁止宰牛食肉是慈悲也;然'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此话被老子说破;
试想春蚕吐出的丝,制作成衣被,上至天子,下至平民百姓都得到馈赠,春蚕的功劳比牛还大,其性命也比牛多得多;
为何将其烹煮,抽出肚肠烤来吃,竟无人为其鸣冤,或颁发政令禁止人们这样做,这又是为什么呢?
以天地万物之中人最宝贵,牲畜低贱的说法,吃牛肉是可以的,并且合情合理。”
闵玉苍代理阎王一职,碰到自己的亲人死去也难免顾念亲情,徇私舞弊;若不是铁丸发作,恐怕闵玉苍已把自己的职责抛诸脑后,极力为表弟脱罪……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天地之间,其犹橐籥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出自《道德经》。
万物皆有规律,只要守正心,动正念,行正行,一切顺应自然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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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选自《子不语》声明:故事内容皆为虚构,文学创作旨在丰富读者业余生活,切勿信以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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