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每天都有关于农民工讨薪的报道。为了结束这种情况,国家出台了《保护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实际中很多农民工工资年底才结算,农民工工资有包工头或组长代领,按照相关条例,这样做是不合法的。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规定 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第十一条 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第十四条规定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在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支付。
这些规定,说明了四个意思:
1、农民工工资必须按月足额发放;
2、农民工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发放,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代替;
3、农民工工资必须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不能发给组长或包工头或由其他人代领;
4、农民工工资发放遇到节假日应当在节假日前发放。
如果用人单位不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或者每月只发生活费,年底才统一结算的话,或者违反上述任何一项规定,农民工可以到当地的人社部门投诉,单位将会被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编辑|人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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