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某县某村承包户的一处135亩核桃园被人砍伐,疑似牵扯到承包费未付,砍树是否合理合法引起网友热议。

以下是目前已知事件经过,请留下你的看法。

承包合同显示,承包户承包的核桃园面积约135亩,当时栽植核桃树约3900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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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期限自2010年12月1日起到2050年12月1日止。

承包期内,需付承包费用21万元,分三次支付,其中第二次付款约定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需支付金额7万元。

县林业局查明,因承包户拖欠村承包费(上述第二次付款),所以该村组织村民砍伐核桃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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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称此事属于合同纠纷,不予立案,但警方后续会跟进此事。

当地镇政府调查了解,承包户未交第二次承包费,村委会2022年曾两次向承包户传达《解除山林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通知书》,其中一次通知书盖有村委会公章。

对于2022年两次告知解除承包合同的说法,承包户表示,2022年他并未收到盖有村委会公章的《解除山林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通知书》,只收到了一个无公章的通知书。当时他已告知村委会,不接受村委会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

长武县委宣传部抽调了相关人员成立了调查组,正在调查此事。

对于此事,有几点疑问:1、承包户不付承包费,违约在先,村上是否有权利收回?是否有权利砍树?

2、村委发给承包户的《通知书》是民事行为,还是具有行政效力?

3、村委发《通知书》解除合同,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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