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我军政工制度的军迷都知道,我军从红军时期开始,就一直是“双首长制”,所谓“双首长制”,就是同一支部队,会有两个最高领导,一个为军事首长,一个为政治首长,合称军政主官。部队的军事首长为连长、营长、旅长、军长、司令员等人,政治首长为指导员、教导员和政委。
部队团和团以上单位的政治主官,统一都叫做政委。旅有旅政委,集团军有军政委,战区陆军有战区陆军政委,战区空军有战区空军政委,海军三大舰队有舰队政委,五大战区有战区政委。战区级单位,不管是副战区级单位还是正战区级单位,军事主官都叫司令员。
军队单位的领导,除了两位军政主官,还有两个非常重要的军官,那就是参谋长和政治部主任。参谋长是军事主官是军事工作上最主要的助手,政治部主任是政治首长在政治工作上最重要的助手。值得注意的是,部队团以上作战单位,才会设立参谋长和政治部主任。
部队的军事工作,由军事首长、政治首长和参谋长共同负责。部队重要的军事作战命令、重要军事行动,需要他们三人同时签字才能生效。那么打仗的时候,司令员、政委和参谋长意见不统一,应该怎么处理?
虽然部队指挥作战的核心三人组,是司令员、政委和参谋长,但是参谋长的级别和地位比不了的司令员、政委,如果他和司令员、政委意见不一致,当然是听司令员和政委的。参谋长是部队同级副职,和部队副司令员是一个级别。虽然参谋长也是部队领导之一,但是职权和地位,根本无法和司令员、政委相提并论。
参谋长的主要作用有两个,其一是管理司令部的各项工作,司令部是部队军事工作的核心部门,包括军事训练、情报侦察、作战计划、应急处置、通讯和信息化等,都是司令部负责的。参谋长是司令部的主要负责人,负责领导和管理司令部的有关事务。
其二是分析战场形势和敌我态势,如何排兵布阵、并依此提出建议给司令员作为参考,然后由司令员发布决策。参谋长为司令员出谋划策,向司令员提供有价值的意见或者建议。必要时也可以接替司令员进行指挥工作。
就身份来说,参谋长是司令员的助手。就级别来说,他比司令员和政委都低了半级。所谓“司令员、政委和参谋长意见不一致”,这种情况在部队是很难发生的。在这3个人里面,参谋长的话语权最弱,根本无法和司令员、政委相提并论。唯一的可能是,司令员和政委的意见不一致,这种情况才可能发生。
参谋长是给司令员出谋划策的,并不代表他提出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司令员都得采纳,如果司令员不采纳他的建议,参谋长也无话可说。在这三个人中,参谋长的身份和职权,完全不能和司令员、政委相提并论,他有提建议的权利,司令员和政委也有不采纳的权利。
“司令员、政委和参谋长意见不一致”,这里暗含的一个意思,是参谋长和司令员的意见不一致,想想司令员和参谋长是什么关系,就会发现“参谋长和司令员意见有分歧”,这种情况是不会发生的。只有“政委和司令员意见有分歧”,这种情况才是有可能的。
那么司令员和政委意见不一致,应该怎么办呢?这涉及到另外一个问题,政委和司令员,两者哪一位权力更大?
我军的核心理念是党指挥枪,因此非常重视政治思想工作,所以会在军中设置政委。即便是基层连队,也会设置指导员、教导员来负责政治工作。所以政委与作为军事首长的司令,同为一支部队的首长,二者职权相同,但是分工不同,而在工作中会互相配合。
由于人民军队的特点,党指挥枪是我军的核心原则,而包括政委在内的政治主官,就是党在部队的代表,履行党在军队的相关职责,保证党对部队的绝对领导权。所以政委是个非常关键的角色,兼任所在部队党委书记。政委和同级别的司令员,一起构成了所在单位的最高领导。以司令员为代表的军事主官负责行军打仗,以政委为代表的政治主官负责思想政治。
党指挥枪这一思想确保了“解放军”之前的“人民”二字,使得中国解放军成为了一支人民的部队,一支真正用于解放的军队,这是它和世界上其它部队最大的区别。
从解放战争到后来的抗美援朝,我军之所以能在装备、后勤等方面全面落后于敌军的情况下获得胜利,是因为我军是一支有思想、有信仰的部队。而我军的思想和信仰,就来源于党对军队的指挥。
因此我军同一个单位,会有两个最高领导,一个军事主官,一个政治主官,这就是我军的双首长制。在工作上二者是搭档关系,重要事情都是相互配合的。在制度上,军事主官和政治主官完全平级,权力一样大,共同领导和指挥部队。如果司令员比政委大,或者政委比司令员大,那么就不是所谓的双首长制,正因为二者完全一样大,所以才叫双首长制。
战争时期,如果司令员和政委意见不一致,应该怎么办?
解放军政工条例也有这方面的规定:如果政委和同级军事主官意见不一致,“在原则问题上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应当提交党的委员会讨论决定,或请示上级解决;紧急情况下,属于军事工作方面的问题由军事主官决定,属于政治工作方面的问题由政治委员决定,但都必须对党的委员会和上级负责,事后报告,接受检查。”
这其实说得很清楚,如果政委认为某个涉及部队原则问题,而他的意见,又和司令员意见不一致,那么政委应该以党委书记的身份召开党委会,由领导班子成员决定听谁的。或者请示上级。如果情况紧急,来不及开会讨论,那么军事作战上的事情,司令员一锤定音。思想政治上的事情,政委说了算。按照司令员或者政委的命令执行以后,事后应该及时向党委报备,并向上级汇报。
可以明确的是,不管是平时还是战时,部队的重大事情,不管是军事工作还是政治工作,都是由部队党委共同决定,然后交给司令员或政委去执行。部队党委成员包括司令员、政委、副司令员、副政委、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和保障部部长,他们就是部队领导班子。然后重大事项,都不是司令员和政委单独决定的,而是部队领导班子共同决策的。
举一个例子,让大家更直观地感受政委工作的倾向性。第四野战军作为军中的一支王者之师,林彪总司令自然在部队中有着无法撼动的威信。但在辽沈战役之前的锦州之战,林总思想上产生了动摇,甚至想要后撤,放弃攻打锦州。此时四野政委罗荣桓发挥了指挥军队的作用,他要审核作战方案,是否符合党的原则,而他坚决反对撤军行为,最终促使部队成功拿下目标,这里我们可以充分感受到政委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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