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因办公楼维修,定于2023年5月13日由原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3号搬迁至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8号安姆大厦B座(原址路西)。2023年5月15日起,原址暂停办公,新址正式对外办公,开庭以及立案、信访、阅卷等诉讼业务请到新址办理。新址诉讼服务中心接待时间:每周一、二、三、四,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迁址后,诉讼材料邮寄地址不变,仍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3号,邮政编码:110179。

迁回原址时间,将另行公告。因临时搬迁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