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安置地,对于退役军人来说绝对是一个重要的事情,而且是选项越多越好。

而增加选项的途径,最现实也最常见的莫过于结婚,婚后就可以增加到配偶、岳父母甚至子女户籍地安置的选项。

相信,这也是很多异地安置的战友的计划和方案。

然而,我们的身边,有一类人因此就会比较尴尬,他们也想拥有这样的待遇,但是严格意义上他们却没有这样的资格,因为他们是单身,没有配偶,自然这些待遇资格就没有了。

对于他们来说,在退役时该如何更好的挑选自己的退役安置地呢?

这里就谈谈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供大家参考。

对于单身退役军人来说,其实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纯纯的单身,就是退役前没有结婚

另一种是离异,结了婚又离了婚,导致自己是一个人。

但是无论是什么情形,因为退役时没有配偶,所以到配偶所在地及配偶父母户籍所在地安置的情形就基本不能使用了。

而对于他们的安置地问题,考虑到更好的安排保证,国家也有了相应的规定: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明确:

复员军官一般可以到原籍、入伍地、入伍时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按照下列情形挑选安置地:

复员军官无配偶的,可以比照驻地军官配偶随军有关要求到部队驻地安置。

《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办法》:

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官、退役军士可以在本人原籍、入伍地或者入伍时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按照下列情形挑选安置地:

可以在配偶随军前、结婚时或者现户口所在地安置,无配偶的可以比照驻地军人配偶随军条件在驻地安置。

这就意味着对于复员军官以及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士来说,如果退役时无配偶,除了正常的安置地选项外,还可以比照驻地军官配偶随军有关要求到部队驻地安置。

而这个待遇,以往只属于双军人的,多了一个选项。

如果驻地真的不错而且还准备在驻地进展,这个挑选真心不错。

但是我们也需要注意:

一方面虽然专属于无配偶退役军人,但是仅限于复员和逐月,对于自主就业、安排工作、转业等退役军人,这个规定不适用也不能使用。

另一方面,这样的待遇只是比照并不是配套,所以即使可以这样安置你的身份仍旧不是双军人,也只能在这个方面比照其他方面无法比照。

有人问为什么这些退役军人可以而其他退役军人不行?

关键就在于是否安排工作。

复员和逐月都不需要安排工作,没有安置压力。

同时来了之后还能就业创业,为驻地作贡献,何乐而不为。

如果无配偶军人都可以这么做,对于那些驻地较好的地方来说,大家都原因来都情愿安置,也没有婚姻的限制,显然安置压力陡增,这也是地方无法接受和承受的。

但是无论如何多了这一个选项,虽然并不是所有单身退役军人都会选,有就是一种进步和暖和。

但是,如果你想易地安置,恐怕结个婚还是最好的挑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