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忆:

男子郑某在某酒吧喝酒时,结识了女子小蕊,两人相聊甚欢。而在聊天过程中,女子小蕊有意无意暗示自己可以出台,男子郑某听后,顿时心下了然。

随后,两人经过一番商谈,最终以两千元的费用,达成了非法交易协议,并一起携手离开了酒吧,就近入住了某宾馆。

而进入宾馆房间后,两人随即便进行了交易。事后,男子郑某遵守约定,通过手机转账的方式,当场给女子小蕊转了两千元。

随后,警方通过查看女子小蕊的手机聊天记录以及手机转账记录,顺藤摸瓜又发觉了男子郑某的嫖娼违法行为。

于是,警方立刻将男子郑某传唤到案,进行问询调查。最终,因涉嫌嫖娼,男子郑某被警方依法处以了行政拘留十日,外加罚款三千元的处罚。

当得知自己会被拘留后,男子郑某立刻慌了神,并紧张而忐忑地向民警询问道,嫖娼被拘留,真的会通知老婆,还会留下案底吗?是否可以多交点罚款,不拘留吗?

其实,对于男子郑某提出的疑问,我相信很多读者也非常关怀答案。因此,下面笔者将通过列举相关法律条文,对其详细加以阐述。文中若有不足之处,还望海涵。

一、嫖娼被抓后,真的会通知老婆吗?

根据我国《治安治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在查处治安案件中,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由于嫖娼属于治安案件,故而嫖娼被抓后,警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的确会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如果是已婚人士的话,警方会按照规定,优先通知其老婆。

因此,嫖娼被抓后,真的会通知老婆吗?答案当然是肯定的,这既是警方办案的法定程序,同时也是为了保证被处罚人家属的知情权。

当然了,也有人认为,嫖娼被抓后通知家属,岂不是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在此,笔者需要特别指出的一点是,法律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而嫖娼属于违法行为,并不在保护之列,故而也就并不存在侵犯公民隐私权的问题。

二、嫖娼被抓后,会留下案底吗?

所谓案底,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

也就是说,留下案底的,通常是那些有过刑事犯罪的人员。而一般情况下,嫖娼虽然属于违法行为,但尚未构成刑事犯罪。

因此,嫖娼被抓后,受到的是行政拘留,而非刑事拘留,只会留下治安处罚记录,并不会留下案底。

不过,笔者在此特别提醒的一点是,大家不要因为嫖娼不会留下案底,就心存侥幸心理。因为,嫖娼被抓后,相应的处罚记录会被存档,公检法机关可以随时查询、调取此项违法记录。

三、嫖娼被抓后,可以多交点罚款不拘留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代拘,降格处理。

这是因为,不论是以罚代拘,还是以拘代罚,都有损法律公平与正义的基本原则。当然了,以前也的确出现过嫖娼被抓后,由于交不起罚款,最后被收容教育的情况。不过如今,我国的收容教育制度早已经被废止。

因此,嫖娼被抓后,可以多交点罚款不拘留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笔者在此郑重提醒大家,嫖娼被抓后妄想讨价还价,想通过多交点罚款从而免除拘留处罚,完全是不切实际的。

1、嫖娼被抓后,一定会被拘留吗?

根据我国《治安治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对于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治理条例;

(3)七十周岁以上。

2、六个月后嫖娼才被发觉,真的不再处罚吗?

根据我国《治安治理处罚法》第22条规定:违反治安治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觉的,不再处罚。

也就是说,违反治安治理行为,追诉时效一般为6个月。而嫖娼违法行为,属于违反治安治理行为,因此,追诉时效也为6个月。

换句话说,六个月后,嫖娼才被发觉,由于已经过了追诉期,故而即使被发觉,也不会再受处罚。不过,有道是事无绝对,在司法实践中,也出现过被处罚的特例,因此,笔者还是提醒大家不要心存侥幸。

3、嫖娼被抓后拒不承认,真的能免于处罚吗?

根据我国《治安治理处罚法》第93规定: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对没有本人陈述,但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治理处罚决定。

就拿上面案例来说,男子郑某的嫖娼违法行为,并没有被警方当场查获,而是在一个月之后,才被警方间或发觉。

因此,有人便认为,如果男子郑某被抓后拒不承认,那么,由于警方没有当场抓住男子郑某,便无法对其作出处罚。

在此,笔者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即使男子郑某被抓后,拒不承认自己的嫖娼违法行为,但是警方有女子小蕊的指证以及口供,而且还清楚地掌握了两人之间的手机转账记录。此外,警方还能够轻易调取案发当晚,两人一起在宾馆开房时的视频影像。

而这些证据已经足够证明,案发当晚男子郑某嫖娼的违法事实。因此,即使男子郑某被抓后拒不承认,不过,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警方对于没有本人陈述,但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完全可以作出治安治理处罚决定!

文末,笔者提醒广大读者,嫖娼属于违法行为,且危害极大,因此,希望大家都能够持身守正,切莫以身试法。

最后,本文若有错误以及不足之处,敬请诸位读者批判指正,笔者不胜感激,谢谢。

#律师来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