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一小区内进行大型路面开挖,小区业主事前竟不知道要进行施工,更不知道该工程需动用公共维修基金1925万元,对此小区内的1922名业主集体纳手印表示反对。

(案例来源:新闻报道)

董先生居住在丰台一个小区高档内,2021年11月,董先生就注意到,小区在进行路面开挖作业,刚开始他对此也没怎么在意。

因为小区比较大,经常需要小修小补,路面开挖的事情时有发生,但一般施工会很快结束,施工方也很注意恢复被破坏的路面,对居民生活影响不大。

但这次董先生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路面开挖越来越长,范围越来越大,施工设备、人员也越来越多,丝毫没有一两天就结束的迹象。

董先生向施工人员了解后得知,他们正在进行的是消防达标工程,一时半会不会结束。

因为施工时间较长,动作较大,造成小区内业主通行困难,越来越多的业主关注到这一施工,了解真相后,业主们都大吃一惊。

原来,早在2020年9月份,该小区由于消防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就被相关部门责令整改,还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但在规定的期限内,物业没有整改到位,消防部门复查后,依规对物业给予处罚,并要求物业继续整改。

被处罚后物业才充分重视,但按照规范要求整改,工程量较大,需要资金高达19254766.09元,面对巨大的维修费用,物业打起公共维修资金的主意。

公共维修金对小区而言,就相当于养老金,十分重要,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动用,如果非要使用,也需小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才可以。

但现在的情况是,小区居民不仅不知道该工程,更不知道动用的是公共维修基金。面对业主质疑,物业称他们启用了紧急维修程序,而且也履行了相应的告知义务。

物业为此拿出一张照片,证明《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与《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建议公告》,已公示超过一个月。

物业同时还出示了《申请公共维修基金的承诺书》,上面赫然写着“所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合法。经过公示也得到了广大业主的支持。”

物业出示的一系列所谓证据,更让业主群炸开锅,在场业主纷纷表示,根本没看过这些文件,不知道动用公共维修基金一事,更不知道得到了哪些“广大业主的支持”。

为了收集了解更多信息,部分业主牵头,对施工及动用公共维修金情况进行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业主不知情。

2022年3月5日,小区内1922户业主,签字纳印,表示自己不知道维修工程和动用公共维修基金的情况,而该小区全部业主总共只有2065户。

除了对物业出示的相关材料提出疑问外,业主们还对1925万元工程预算提出质疑,即便是需要维修消防工程,需要这么巨大的工程款吗?

对此,物业方面解释称,预算是由第三方经过检测后独立做出,但对如此巨额款项,认真的业主经过核实,发现了一些问题:

1.检测报告称,有37台风机不合格,但原厂家进行测试后,认为能正常启动。

2.检测报告称,消防管道以及风管应全部更换,但却没有使用超声波泄漏检测仪对管道进行检测。

3.2000多个烟感探测器,没有经过检测,就说全部需要更换。

据介绍,该小区建成使用仅10年,房价在每平米9-10万元左右,每户根据面积从500万元到1500万元不等,可以说是个高档新小区。

物业是否有权动用公共维修基金?

一般情况下,动用公共维修基金需要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但本案中物业称他们走的是紧急维修程序,什么是紧急维修程序,这个程序动用公共维修基金,就不需要业主同意吗?

根据《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26条、29条规定,如果有紧急情况,物业确实可以启动紧急维修程序,启动这一程序,物业确实可以不经业主同意,经过申请即可动用公共维修基金。

第29条规定,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的,就属于紧急情况范畴之内。

换言之,在消防需要整改的情况下,物业可以直接申请动用公共维修基金加以维修,而不需经业主同意。

这样规定从道理上也能接受,因为消防问题关系公共安全,不需要论证,必须维修。

虽然从理论上而言,物业可以不经业主同意动用公共维修基金,但并不意味着物业可以肆意妄为,公共维修基金相当于小区的养老金,每一分都必须用在刀刃上,不能浪费。

物业要想用这笔钱,需要证明属于紧急情况,本案中物业做得实在太过草率,让人难以信服,若无法提供充分证据,物业的行为涉嫌严重违法。

同时,物业与业主之间属于合同关系,而非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对于不把业主利益放在首位,只想从中渔利的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合同规定予以更换。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