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

机构新招聘来一个舞蹈老师,学校前期为新老师做好了大量的宣传铺垫工作,结果该舞蹈老师接管新班级还不到一个星期就离职,还挖走了好几个学生,不但给教学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同时对学校的声誉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从公开的判决书中窥见私立教育机构教师离职可能带来的法律问题,具体来说包括劳动合同中关于竞业限制的约定、违约金的约定以及老师离职后对学校造成的影响如何弥补等几个方面。

A

教师无故跳槽?

挖走学生?

私立教育机构员工离职,这些情况下法官怎么判(一)——民事赔偿篇

本篇目录

1.老师离职后煽动学生退学/挖走学生,教育机构能否主张民事赔偿

2.员工未完成交接工作便立即离职,用人单位能否主张赔偿损失?

以下为正文

1.老师离职后煽动学生退学/挖走学生,教育机构能否主张民事赔偿?

  • 滨海县新艺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班某劳动合同纠纷

原告诉称:2018 年 7 月,被告突然离职,煽动所任教的学生家长,鼓动学生家长到有关部门投诉原告。致使原告损失 98864 元,现目前被告在东方娃娃任职舞蹈老师工作。被告违约造成原告损失,要求被告承担违约金与原告的直接损失。

法院认为: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其因被告煽动学生退学所遭受的损失 98864 元,但原告所举证据滨海县消费者协会投诉调解协议,尚不能证明学生退学是被告煽动所致,故对原告该主张,因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2019)苏 0922 民初 3051 号

  • 绍兴市越城区舞时舞刻舞蹈培训中心、顾某劳动合同纠纷

原告诉称:被告早在工作期间便在同城开设一家舞蹈培训机构,担任法定代表人与舞蹈教师,并以不正当手段挖走原告不少生源,给原告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与声誉损害。

法院认为:关于被告是否应向原告赔偿损失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原告虽提交了被告所教班级未报名学生名单、收款收据,但本院无法核实该名单真实性,同时因目前舞蹈培训市场培训机构较多,亦无法认定上述名单中的人员系因被告原因不继续在原告处培训,故原告主张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2019)浙 0602 民初 9530 号

2.员工未完成交接工作便立即离职,用人单位能否主张赔偿损失?

  • 绍兴市越城区舞时舞刻舞蹈培训中心、顾某劳动合同纠纷

原告诉称:被告提出辞职后,并没有按协议要求做好交接工作,给原告正常教学与管理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原告不得不临时高薪聘请兼职老师维持教学,但不少生源仍因此流失,给原告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与声誉损害。

法院认为:关于被告是否应向原告赔偿损失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原告虽提交了被告所教班级未报名学生名单、收款收据,但本院无法核实该名单真实性,同时因目前舞蹈培训市场培训机构较多,亦无法认定上述名单中的人员系因被告原因不继续在原告处培训,故原告主张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2019)浙 0602 民初 9530 号

  • 北京七彩童苑艺术培训中心与王亚荣劳动合同纠纷

原告诉称:截止到2014年9月25日被告一直未完成交接义务,拒不履行在原告处所带课程的交接工作。由于被告未尽到交接义务,致使被告代课处的原告合作客户于2014年9月向原告提出解约行为,直接导致原告在北京飞燕雅韵艺术培训中心运行多年的考生舞蹈考级工作彻底停止,17名舞蹈考生集体退费,给原告造成直接考级损失5305元。

法院认为:本案中,关于直接经济损失,原告提交17份免责声明,主张因原告的离职行为导致学员退费而致其直接经济损失5305元,但从内容来看,上述免责声明仅为原告退还学员考级报名费、考级费、服装费后,对学员课堂发生人身安全事宜和考级组织安全问题等免于承担责任的声明,无法证实原告所主张的考级报名费、考级费、服装费等退费损失,系因被告的离职行为所致,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直接经济损失5305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2015)房民初字第17021号

B

教师无故跳槽?

挖走学生?

私立教育机构员工离职,这些情况下法官怎么判(二)——竞业限制篇

本篇目录

1.兼职人员是否属于竞业限制的对象?

2.机构与普通舞蹈老师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是否有效?

3.未约定经济补偿的,是否影响竞业限制条款的效力?

4.违约金的数额如何约定?十万元的违约金会因为数额过高而被法院否认吗?

以下为正文

1.竞业限制的对象:不能对兼职人员进行竞业限制

  • 景宁华迈畲乡星之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许某竞业限制纠纷

原告诉称:被告在与原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擅自与同在县城的左影舞蹈建立聘用关系,从事专业舞蹈老师工作,直接与原告形成竞争关系,违反了竞业限制约定。

法院认为:许某系景宁华迈畲乡星之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兼职舞蹈老师,既非高级管理人员,也非高级技术人员,同时不属于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的人员,其不属于竞业限 制的对象。因此,原、被告之间签订《劳动合同书》中的竞业限制内容约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依法认定无效。

——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浙 1127 民初 1493 号

  • 常宁市心梦想文艺学校有限公司与刘某劳动合同纠纷

法院认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被告属招聘的非全日制教师,非原告的高级管理人员,双方也未签订相关保密事项条款,被告非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不负有竞业限制之义务。

——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2020)湘0482民初595号

2. 竞业限制条款的效力:未约定经济补偿或约定的经济补偿过低的,不影响竞业限制条款或协议的效力

  • 绍兴市越城区舞时舞刻舞蹈培训中心、顾某劳动合同纠纷

被告辩称: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是无效条款,虽然合同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在该限制条款只是规定被告义务,没有就补偿进行约定;被告离职后被告没有支付竞业限制的费用,该竞业限制条款是无效的,被告签订协议是对固定条款的确认,双方没有就该条款进行约定,这是对就业权的剥夺,是对被告不公平的约定,希望法庭对该条款确认无效。

法院认为: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经济补偿或约定的经济补偿过低的,不影响竞业限制条款或协议的效力。若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其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故双方权利义务平等,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条款和竞业限制条款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自己义务。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2019)浙 0602 民初 9530 号

3. 竞业限制的对象:多数地方法院认为普通舞蹈老师属于竞业限制的对象,但有例外

  • 黄某上海育荣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

原告陈述:原告作为舞蹈老师,并不接触商业秘密,不属于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义务的适用主体。

法院认为:关于原告是否属于竞业限制人员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包括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原告作为舞蹈老师,在被告处工作时掌握客户资料以及学员学习进度等信息,对于舞蹈业务培训机构来说,属于商业保密事项,原告称其不属竞业限制人员范围之主张不能成立。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2020)沪0112民初9180号

4. 关于违约金的数额问题

  • 陈建立诉杭州龙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原告请求:支付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金5万元和违反保密协议义务违约金20万元等。

仲裁裁决:被告因琐事向滨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双方的劳动合同于2017年2月1日起解除、原告支付被告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金5万元和违反保密协议义务违约金20万元等。仲裁委于2017年5月15日作出仲裁裁决,其中第二项裁决原告支付被告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33333元。

——滨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法院认为:综合考虑原告的岗位性质、收入水平及可能获得的潜在利益等因素,本院酌情确定原告承担竞业限制违约金33333元。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17)浙0108民初3134号

  • 张雪与青岛素村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

原告请求:素村教育公司以张某违反竞业限制协议为由向市南区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裁决:张某支付违反保密协议违约金100万元。

仲裁裁决:2019年10月22日,市南区仲裁委作出南劳人仲案字[2019]第805号裁决书,裁决:张某支付给素村教育公司违约金5万元。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仲裁委南劳人仲案字[2019]第805号

法院认为: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与法律规定的素村教育公司应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比例严重失衡,市南区仲裁委将违约金确定为5万元较为合理,素村教育公司亦未对该裁决提起诉讼。故原审法院确定张某因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向素村教育公司支付违约金5万元。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20)鲁0202民初1755号

法院认为:被上诉人主张数额过高,原审法院结合本案具体情况酌定上诉人支付5万元亦无不当,本院予以确认。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鲁02民终9260号

笔者评价: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竞业限制条款约定,主张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对于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相关规定,即使双方未约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也不影响竞业限制条款或协议的效力。

在竞业限制的对象方面,各法院观点不一。对于教育机构来说,特别是从事舞蹈培训行业的教育机构,舞蹈老师在工作时掌握客户资料以及学员学习进度等信息,对于舞蹈业务培训机构来说属于商业保密事项,除了兼职教师以外,基本上各地法院的判例都将普通全职教师列入竞业限制的对象范畴,因而教育机构可以与普通全职教师进行竞业限制的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这是大多数法院的观点。综合来看,违约金的数额一般以5-10万元为宜,具体数额还需依据地方经济发展程度及工资水平确定。

C

教师无故跳槽?

挖走学生?

私立教育机构员工离职,这些情况下法官怎么判 (三)——违约金篇

本篇目录

1.劳动合同约定“员工违反保密义务需支付违约金”的条款是否有效?

2.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用人单位任何一方违约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对方支付1万违约金”的条款是否有效?

3.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的巨额违约金是否有效?

以下为正文

1. 关于违反保密义务需支付违约金之约定是否有效的问题

  • 绍兴市越城区舞时舞刻舞蹈培训中心、顾某劳动合同纠纷

原告诉称:被告在职期间自行经营与原告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开办经营同类业务的公司,这不仅侵犯了原告的商业秘密权,违反了规定的劳动者的保密义务以及竞业限制义务,也违反了双方劳动合同的相关约定,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其突然离职,不按约定做好交接业务,导致原告巨大损失,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本案中,双方签订保密条款中约定,若被告违反保密义务,应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5 万元,该违约金条款违反法律规定,故原告主张要求被告支付违反保密协议违约金 5 万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从目前查明的事实来看,被告在职期间设立了绍兴市泓欢艺术培训有限责任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事实清楚,且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舞蹈培训,与原告经营的范围属同类业务,被告违反了劳动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故原告主张要求被告按合同约定支付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 5 万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2019)浙 0602 民初 9530 号

笔者评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只有两种情形劳动者应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即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或者竞业限制约定。因此保密条款中约定,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应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告无效。

2. 合同约定“违约解除合同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之条款是否有效的问题

  • 横县横州镇双百英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黄雪娇劳动合同纠纷

法院认为:本案中,黄雪娇与横县横州镇双百英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签订的《2019年横县双百英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聘用教师劳动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该协议第七条第(五)项关于横县横州镇双百英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违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赔偿黄雪娇至少10000元违约金的约定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横县横州镇双百英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违法解除与黄雪娇的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支付黄雪娇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现黄雪娇要求横县横州镇双百英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0000元,未超出双方的约定,予以支持。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20)桂0127民初215号

笔者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和竞业限制约定应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外,用人单位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该法条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作出了限制,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未对双方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作出禁止性规定。易言之,对于违约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的违约金条款,只对用人单位发生效力,于劳动者无效,劳动者即使违约解除合同也无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3. 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的巨额违约金是否有效?

  • 陈建立诉杭州龙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原告请求:支付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金5万元和违反保密协议义务违约金20万元等。

仲裁裁决:被告因琐事向滨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双方的劳动合同于2017年2月1日起解除、原告支付被告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金5万元和违反保密协议义务违约金20万元等。仲裁委于2017年5月15日作出仲裁裁决,其中第二项裁决原告支付被告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33333元。

——滨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法院认为:综合考虑原告的岗位性质、收入水平及可能获得的潜在利益等因素,本院酌情确定原告承担竞业限制违约金33333元。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17)浙0108民初3134号

  • 张雪与青岛素村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

原告请求:素村教育公司以张某违反竞业限制协议为由向市南区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裁决:张某支付违反保密协议违约金100万元。

仲裁裁决:2019年10月22日,市南区仲裁委作出南劳人仲案字[2019]第805号裁决书,裁决:张某支付给素村教育公司违约金5万元。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仲裁委南劳人仲案字[2019]第805号

法院认为: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与法律规定的素村教育公司应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比例严重失衡,市南区仲裁委将违约金确定为5万元较为合理,素村教育公司亦未对该裁决提起诉讼。故原审法院确定张某因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向素村教育公司支付违约金5万元。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20)鲁0202民初1755号

法院认为:被上诉人主张数额过高,原审法院结合本案具体情况酌定上诉人支付5万元亦无不当,本院予以确认。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鲁02民终9260号

  • 黄楠与上海育荣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

原告诉称:2019年11月29日,黄楠就本案系争事项向上海市闵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审中,黄楠自述Z公司确实对外教授舞蹈。该会于2020年1月14日作出闵劳人仲(2019)办字第7496号裁决,由黄楠支付育荣公司竞业限制违约金100,000元并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至2020年8月28日。黄楠不服该裁决而提起本案诉讼。

法院认为:对于双方签订的《员工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违约金金额100,000元,本院结合黄楠在职期间工资、竞业限制协议签订的时间、过错程度,认定该金额并不为过高。本院对黄楠关于违约金过高的主张不予采信。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0)沪01民终8768号

笔者评价:

对于竞业限制中违约金的数额,各地裁判的标准不一,具体来说,在上海等发达地区10万元的违约金金额并不为过高,而在一些中小地区违约金的标准则会适当降低,甚至像在杭州这样的城市,5万元的违约金都会被认定为过高,但一般来说法院都会认可仲裁委员会针对违约金金额作出的裁决,主要还需看仲裁委的意见。综合来看,违约金的数额一般以3-10万元为宜,这样的数额法院一般予以认可,但具体还需依据地方经济发展程度及工资水平确定。

内容来源:知乎-小竹子的魔法部落*(案例整理来源,公众号ID:JuneWithShik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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