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水河镇广大居民:

为提高我镇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城市公共资源利用效率,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方便居民出行,着力提升市容市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及《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现决定开展车辆乱停乱放和占道经营、店外店等市容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正阳大街、迎宾路

二、整治时间:

通告自发布日起

三、整治内容:

(一)机动车按停放规定停车,违反车辆停放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的,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非机动车严禁占用机动车停车位停放,请在非机动车停车位上有序停放。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驾驶人不在现场且影响道路交通情况的,采取强制措施,将乱停乱放车辆拖离现场,并按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占用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等区域及其他公共场所从事生产经营、开办市场、摆摊设点、流动经营、尾随兜售、堆放杂物等活动;各类商贩应进入市场或门店内规范经营。

(四)未经审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路段、门前搭棚举办各类促销、展销活动。

(五)临街商场、门店应主动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维护好各自门店前的市容秩序,严禁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

露水河镇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将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并依法处罚,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对侮辱、谩骂执法人员或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的,将移交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露水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7日

来源:美丽露水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