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受贿行贿,很多朋友可能会想到给予公务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才构成犯罪。那么在日常商业活动中,非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财物,或者好处费,属于受贿吗?

小李是一名采购员,负责一家商场的商品采购工作,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个别商品的供应商为了和小李的商场达成合作,就给小李送去了好处费。小李收到钱后,就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采购了相关供应商的商品。

不久后,商场负责人发现了小李的不轨行为,于是立即报警。

小李认为,自己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供应商主动给自己的好处费,其实是销售回扣,不应该构成犯罪。那么,情况是否如此呢?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我国法律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本罪的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行为是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财物,并为他人牟取了利益。

非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财物,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就会立案进行调查。

所以说,小李的行为已经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需要提醒的是,受贿罪中的财物,包括金钱或者有价值的实物,也包括购物卡、旅游、提供装修服务等。

所以说,作为企业的员工,不要以为自己不是公务员,就可以拿好处,收回扣,即使是收受对方美其名曰的销售提成,也有可能涉嫌犯罪。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例

2023年5月,效力于山东泰山足球队的韩国足球运动员孙准浩,在上海机场准备出境时,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辽宁省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很多朋友可能会疑惑,足球运动员怎么会受贿呢?

从2009年至2012年连续开展3年的中国足坛反赌扫黑案中,中国男足国脚申思、祁宏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他们收受好处费,踢假球,不仅要身陷囹圄,同时被终身禁止参加足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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