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警察皆以公共安全为己任,是为公安。数十年来的安全与守护塑造了中国人“警民一家亲”的社会风气,但是有“古代警察”之称的捕快就没有这等待遇了,即使他们的日常工作也是破获犯罪抓捕坏人。

古人经常称呼捕快为“衙蠢”,可见捕快在民众中的风评不可谓不低。大部分捕快的工作目标是如何从当事人和老百姓的手中捞钱,和现在警察的素质可以说是云泥之别了,而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复杂,下文试从捕快本身及其工作环境来解析。

(捕快)

捕快究竟是一份怎样的工作?为何会出现捕快普遍剥削的情况?政府为什么不制止捕快的违法行为?

一、捕快由来

管理城市治安事务、处理犯罪案件以及抓捕嫌犯的官方工作人员自古皆有,这是城市发展的必然产物,但是这群人在大明之前不叫捕快。

唐宋时期市民阶层开始壮大,带动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规模的扩大,贫富分化超越寒贵分化成为最主要的社会矛盾。

(影视剧中的唐朝)

权贵的安全自然有国家武力保护,但是平民有钱人的财产安全乃至人身安全的保护也成为了一项国家问题。

儒生读圣贤书只为做官,缉捕罪犯这样的小事他们觉得有辱斯文,但是这项工作还必须得有人做。

因此唐朝官府征召城市中的部分地痞流氓,去抓捕另外一部分违法程度更高的地痞流氓称其为“不良人”,宋代政府管这群人称为“捕手”。

(影视剧中的唐朝官吏)

宋代捕手相对唐时“不良人”,招用流程和工作机制更加规范,不过将不给报酬的惯例传承了下来。

宋代冗官现象很严重,给官员办事的衙役缺口很大,在捕手之外,宋代官府还征召了一批叫做快手的衙役,工作任务是催收税款。

明代朱元璋狠狠的杀了一批官员,精简办事机构,将捕手与快手合并,称为捕快。根据大明律规定,捕快不再由官府征召,而是固定下来成为官方工作人员,甚至每年都有十两的“工食银”作为补贴。

(影视剧中的捕快)

在被大明“招安”后,捕快正式成为地方政府中衙役的一员,他们被编入快班,位列三班之一。这时候,捕快才是影视剧中所描述的,身穿制服、腰挎宝刀的的公门中人的形象。

相比其他“公务员”,捕快的待遇低下甚至影响子孙后代。可就是因为他们身披官府,借官府的权威吃拿卡要,仍然有许多地痞流氓对其趋之若鹜,可谓“双向奔赴”,令老百姓恨的牙痒痒。

(影视剧中的捕快)

二、仗势欺人

一年十两银子根本不够捕快养家糊口,而他们另有生财之道。古代司法腐败盛行,作为案件的第一接触人和嫌犯的实际看管者,捕快可以从案犯家属手中收取甚至索要贿赂,因此一个捕快的收入可能比小官员还高。

不过普通人一般不意义做捕快,因为按照法律规定捕快的子孙三代不可以参加朝廷科举,当捕快就意味着自绝子孙的为官之路。因此捕快是大家公认的“贱业”中都比较不好的职业,而对于没有道德下限的地痞流氓来说,“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

(影视剧中的捕快)

捕快中地痞流氓的比例本身就高,明末地方官府因人手不足而招募不给银子的“白役”,有大量的混混通过这种方式加入了捕快的行列。巅峰时这种简易审查通过的“白役”捕快比正常捕快还多一倍,他们仗着有执法权对底层人民极尽剥削之能事。

鲁迅先生曾说过:“怯者愤怒,抽刀向更弱者”,捕快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捕快既非官也非吏,是官方体系中等级最低的役,基本等同于临时工。主管刑名如果对办案效果不满意,甚至可以直接下令仗杀捕快。

处于官民分界地带的捕快在平民面前威风八面,而他们又常常被官吏欺压,很容易形成病态人格,故意制造各种冤假错案。对于这种乱象,朝廷也在有意识的制止。

(影视剧中的捕快)

三、官方措施

捕快虽然坏,但是基本上也是由于朝廷不愿意负担俸禄的恶果,而且官府也不得不任用捕快来处理犯罪案件。因此如何任用捕快的同时限制捕快对权力的滥用,就成了明朝廷的一个问题。

明朝的做法最早体现在大明律中,在确立捕快官方身份给予办事权的同时规定补贴。但是十两的补贴明显按照是朱元璋对官员工资的认知,越少越好,基本上没有起到限制约束捕快的作用,后面的朝廷也不可能专门为了提高捕快的待遇而给国家财政更大的压力。

(影视剧中的捕快)

奖的路行不通,那就只能走惩的路了。从明朝时期开始,官方开始有意识的确立衙役犯法罪加一等的观念,并且通过法律加以确认,捕快枉法犯罪的结果甚至比贪官污吏更重。

比如嘉靖七年的一桩案子,四川一个名叫陈升的人抓捕罪犯后又受贿私放人犯,朝廷的司法部门经过讨论最终将捕快纳入了“公职受财”的行列。确立了明朝“在官人役”的案例,此后捕快等衙役职务枉法,皆采轻刑该重的惯例,以此达到约束捕快的效果。

结语

古代捕快的为非作歹固然可恨,但是对故意造成衙役违法的朝廷官府才是幕后黑手,统治阶级的压迫是根深蒂固的,无论他们再怎么掩饰也改变不了其剥削人民群众的事实!

参考资料:

回到古代,当捕快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读者报,2023-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