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行为。

网友咨询:

危险作业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1、主体要件:本罪系一般主体,即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也包括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但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2、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生产、作业的安全;

3、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例如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4、主观要件是过失。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对所发生的后果而言,而对于既违章又冒险则是明知的。

律师补充:

危险生产作业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1、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

2、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3、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李亚军律师简介

法学本科学历,河南六均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处理劳动争议,工伤赔偿,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借款、买卖等合同纠纷事务,专攻公司法和刑事辩护、刑事申诉。秉承诚信、敬业、勤勉的理念,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