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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2月20日,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消息指出,对于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及时成立厦门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专项工作组。

据悉,该专项工作组由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市委金融办、市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等5个部门组成,负责研究形成厦门首批符合条件的项目清单,并推送至银行金融机构,目前已支持2个项目合计22.29亿元的融资需求。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厦门房地产融资支持项目需符合5个条件,即项目要处于在建施工状态、融资额度要与抵押资产基本匹配、能够确定一家贷款主办银行,并建立贷款资金封闭的监管制度,确保资金封闭运转不被挪用、项目预售资金未被抽挪或在申报期限内已追回抽挪资金以及项目已制定贷款使用计划和项目完工计划。

截至今年1月底,厦门市首批融资支持房地产项目已推送至银行金融机构,其中,同安区宝龙旭辉城项目已获得交通银行通过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给予融资支持约12.12亿元;同安区远洋风景项目获得建设银行通过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给予融资支持约10.1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