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之际,有代表建议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那么,作为一名房产律师,怎样看待取消商品房预售呢?我个人认为,可以考虑一步步取消预售制了。

首先,预售制确实有一定的可取之处,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对经济发展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比如,预售制可以大大提高房企的资金周转;比如在一定时间内,预售制可以从很大程度上解决房地产供需不平衡的问题。但是,眼下,随着经济和市场的发展,尤其是高库存时代的到来,楼市的遇冷,以及期房监管的不力,预售制所带来的弊端也日渐凸显,甚至由此带来的房地产风险已经成了全国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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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可以逐步取消预售制,主要出于以下三方面原因:

第一,众所周知,不论是一线城市,还是二线三线四线城市,很多城市的房产库存是很庞大的,仅仅是库存量恐怕就需要一定时间才能消化完毕。

第二,预售制所带来的社会问题中比较突出的就是烂尾楼问题。烂尾楼问题已经成了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影响到了不知道多少购房人的切身利益。如果没有预售制,相信烂尾楼肯定会大幅减少。

第三,取消预售制可以大幅降低虚假宣传等商品房普遍问题。很多开发商在虚假宣传,尤其是期房项目。因为虚假宣传所带来的纠纷也可谓是比比皆是,如果都是现房销售,房屋看得见摸得着,很多虚假宣传就不攻自破了,甚至没有了存在的基础。

所以,不论是从库存量来看,还是从实际带来的影响上,预售制的弊端已经越来越明显了,我个人比较建议有计划有步骤地取消预售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