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农村的朋友都关心的一个话题是,曾经户口是农村的,但后来因为孩子上学、工作等原因将户口迁到了城市,如果选择把户口迁回农村,还可以申请宅基地在农村盖房,享受集体分红等农民专属的权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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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来看,这个问题的答案不再模糊,只要户口曾经是农村的,不管是当前有没有把户口迁移到了城市,都可以被认定为集体经济组成成员。

根据新规,以下4类人,即使把户口迁出了农村依旧可以翻修农村房屋、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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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因升学把户口迁到城市的大学生

许多农村大学生为了方便都会把户口迁移到大学所在城市,但这些学生许多都会离开大学的城市,还有许多人也无法在当地找到合适工作,此时他们的社保会成为一个麻烦。

新规中提到,只要户籍曾经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哪怕把户口迁出去了,依旧可以被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以大学生自然是满足这个条件的。

大学生依旧可以回村分地,农村的宅基地依旧可以翻修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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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医生、教师、事业编和国企人员

在新规里,重点提到已经成为国家公务员的群体,则不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但医生、教师、非公务员事业编和国企人员,依旧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以他们依旧可以回村盖房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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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进城买房的农民

许多农民为了让孩子念更好的学校,往往会把户口迁到城里,还有的农民较为富裕,在城里买房以后,就顺手把户口迁了出来。

那么这些因为个人原因将户口迁出的农民,还能回村享受农民的一系列权益吗?

答案是可以的,这份文件提到,户籍不再是村里的唯一标准。

更重要的是参考历史、兼顾现实、群众认可等原则,同时考虑户籍关系、生产生活情况、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和基本生活保障来源、对集体贡献等因素,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会确定集体经济成员。

这意味着只要你所在的村民认可,那么你依旧可以享受农民的权益,在农村修缮房屋,分到田地。

此外,以土地为基础生活保障的农民,哪怕把户口迁出去,依旧被视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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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在外务工经商的农民

一些农民头脑非常聪明,在外地打拼经商有所成就,干脆就把户籍给迁到了城市,那么这些不再以土地为基础收入来源的农民,还可以回去吗?

该文件也有详细规定,如果农民因务工、经商、服役、服刑、就学等暂时离开集体经济组织,不会丧失成员身份。

这意味着,哪怕农民已经离开农村多年,依旧能保留集体成员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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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籍新规将帮助许多曾经属于农村的人在农村开展新生活,他们可以在农村盖房,回到农村定居。

这也有助于提高农村地区经济活力,推动农村地区发展,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