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业主家中被盗,那么这个责任到底应不应当物业来承担呢?这个可能是好多人都疑问的一个问题,今天就给大家说一下,实际上这种情况是不可以要求物业来承担赔偿责任的。对于这种入室盗窃行为,涉嫌刑事犯罪,最终还是要由这个盗窃者来承担责任,按照相应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另行提起民事诉讼。那么业主每个月都在交那么高的物业费,物业难道就不承担任何责任吗?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物业它实际上只是一个维护小区基本秩序的一个责任,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构成物业服务合同关系而非保管关系,物业公司应当依约维护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并在业主的室内财产遭受侵害时提供必要协助。物业公司配备安保人员和小区监控等前提下,业主室内财产的保管责任不在物业公司,不能据此要求物业公司承担本应由实际侵害人承担的责任。如有证据证明物业公司对业主家中被盗,存在过错的,比如物业没有对小区外来陌生人员进行盘查登记、没有保安巡逻、视频监控出现故障未维修等情况。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业主认为物业没有采取合理的措施导致家中被盗财产受损失,可以起诉物业,以物业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要求物业来承担相应责任,法院会按照业主财产受损的一定比例判决物业承担责任。这是有真实案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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