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的10月11日,河南省郸城县的王好让,经历了一件终身难忘的事情,他的双手被人砍掉了!

行凶人是村子的恶霸王长在

王长在作案的动机是为了报复,因为在2007年的7月份,王好让实名举报王长在曾经参与过一场,涉案金额高达十万余元的抢劫案。

那么王长在究竟是怎样逃出警方的重重追捕的呢?当年的抢劫案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村中恶霸横行霸道,抢劫财产肆意炫耀

故事发生在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白马镇胡寨行政村王庄村,王长在正是这个村子里的恶霸。

“他简直就是个混世魔王。”王庄村的村民说到

王长在有一群狐朋狗友,这些人在白天都很安稳,可到了晚上,就如同撒开缰绳的野马,蹦跶的十分“欢快”。他们伐树木、剪电缆,并将这些非法物质贩卖出去,谋取私利。

王长在不止在王庄村作案,还常常做跨省“买卖”。安徽省太和县的几个村子,也是王长在经常光顾的地方。

村民们忌惮王长在的横行霸道,但又敢怒不敢言,因为王长在除了有一群狐朋狗友外,还不知从哪里搞来了一把猎枪,动不动就举枪威胁对方,因此几乎没有人敢举报王长在的非法行为。

一些村民说王长在的“恶”可能是天生的,因为他的曾祖父就是当地“有名”的悍匪。

王庄村的一位老人说:大概在1927年的时候,王长在的曾祖父伙同他人在安徽实施了绑架,他们绑走了一个人并给对方家属留下讯息索取赎金。

然而当家属带着赎金达到约定地点时,王长在的曾祖父一行人却提前撕票了!这件事引得对方大怒,双方因此大打出手。对方一直打到王长在曾祖父的家。

也许是时刻谨记当年的教训,王长在的父辈一直兢兢业业,没有生出什么事端。但到了王长在这一代,他又将这种“逆反”基因“发扬光大”了,甚至继承了曾祖父的衣钵。

2003年,王长在的朋友王占伟来找他借钱,王长在哪有什么钱呢!虽然他平日里坑蒙拐骗也捞了不少钱,但这些钱很快就被他花完了,根本没什么存款。

但王长在好面子,心想:我兄弟找我借钱,无论怎样我都得给他搞到。王长在突然想到了在沁阳市某工地打工的表弟董留柱,于是便打电话向他借钱。

董留柱知道王长在是怎样的人,明白如果真的借钱给他了,基本上就要不回来了。但他也不能直接拒绝,因为这样会引得王长在不快,说不定会找自己麻烦。

董留柱突然想到工地老板杜进雨说这两天要发工资,于是董留柱对二人说:我在工地风吹雨晒的,苦累不说,也没攒下什么钱,但我们老板有钱,他最近要发工资,会从银行取很多钱。

听了董留柱的话,王长在和王占伟一合计,心中顿时有了主意,二人立马启程前往沁阳市,到工地附近与董留柱汇合。

2003年12月18日,工地发工资的前一天晚上,三人准备行动了。王长在几人趁着夜色溜进工地,顺利的找到了杜进雨的办公室。随后他们撬开了大门,用刀威胁杜进雨。杜进雨哪经历过这种场面,几乎被吓得不敢吱声,毕竟人出事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就这样,三人从杜进雨手中,顺利的拿走了12.5万元人民币。在夜色的遮掩下,惊慌失措的杜进雨也没能看清三人的长相,以至于在他报警后,警方迟迟未能侦破此案。

事后,三人瓜分了这笔不义之财,王长在拿的最多。

口袋里有钱了,王长在过的更加潇洒了,他将这笔钱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来买了一辆面包车,另一部分则被他存起来了。随后的一段时间内,他常常开着面包车在王庄村溜达,还将自己的存折拿出来给别人看,赤裸裸的进行着炫富行为。

村民们都很奇怪王长在怎么突然这么有钱了,直到沁阳县建筑工地老板被劫财的消息传来。

几乎所有王庄村的村民都猜到,三个劫犯中,一定有一个是王长在,但没有人敢去公安局举报他,他们都怕被报复。

然而,4年后,王庄村的一个村民去沁阳县公安局实名举报了王长在,这位村民就是王好让。

恩怨,无妄之灾

虽然王好让和王长在是一个村子的,但二人之间并没有太多交集,王好让大多时间都在外面打工。

在王庄村村民的眼中,王好让是个有本事的人,他去过深圳、海南、杭州等地,见识广阔。

在王好让家人眼中,他就是家里的主心骨。

2007年6月18日的深夜,王好让的侄子王洪亮家中的狗突然叫个不停,王洪亮便开灯出去查看。王洪亮打开大门后,正好看见王长在正在转移不知从哪里弄来的电缆。

看到这一幕,王洪亮没有说话,随即转身关上了门。

然而过了一会儿,门外传来了敲门声,王洪亮打开门后发现王长在站在门外,他威胁道:“不管你刚才看到了什么,都装作没看到。”

王洪亮不想招惹这个恶霸,便满口答应了下来。

但王长在并没有放心下来,于是在7月4日这天,他带人堵住了王洪亮。

随后,双方发生冲突,王洪亮的腿被对方用气枪连打了三枪。

侄子王洪亮受伤的消息传到了王好让耳中,他立刻从杭州赶了回来,到医院去看望王洪亮。

王好让看到王洪亮脸色苍白的躺在病床上,腿上更是缠满了绷带,他心疼不已。

“早就看不惯王长在这个恶霸了,这次竟然欺负到我们头上了。”王好让有些愤怒的说道。

随后,王好让对妻子说:“我要去举报这个恶霸,我知道当年工地的抢劫案,一定是他和他的那些狐朋狗友做的。”

妻子有些担忧的对王好让说:“王长在本来就是一个睚眦必报的人,如果被他知道是我们举报了他,他肯定会报复我们的。”

但王好让安慰妻子说王长在一定会被抓走坐牢的,没机会伤害他们。

2007年7月6日,王好让向沁阳市公安局实名举报了王长在,说他参与了4年前那个工地抢劫案。并且王好让还向警方提供了一些自己知道的线索,比如王长在突然多出来的存款和面包车等等。

警方简单调查后发现王长在这个人的确很有嫌疑,便对他实施了逮捕。警方很顺利的在医院抓到了王长在。2天前的那场冲突中,王长在也受伤了,正在医院治疗。

一番审讯后,王长在承认了当年犯罪的事实。

但由于王长在还有伤势,无法立刻关押起来,沁阳警方安排了8个民警来看守王长在,防止他逃跑。

7月9日下午,一件令王好让一家人担忧的事情发生了:王长在从医院里逃走了,去向不明!

得知这个消息后,王好让一家陷入恐慌之中,王好让的妻子更是担忧的直掉眼泪,当天晚上觉都没有睡好。

那么,王长在究竟是怎么从8位民警的监视中逃走的呢?

原来7月9号这天,王长在趁着民警换班的间隙,直接吞下了一支温度计。

随后他难受的满床打滚,看护他的护士慌了神,急忙去叫医生。

此时,王长在的家人也围了上来,他们挡住了值班民警的视线,随后还和民警发生了冲突,整个病房乱做一团。

当民警好不容易控制住现场以后,赫然发现王长在已经消失了。

报复,被砍掉的双臂

在举报王长在之前,王好让还专门了解了一下王长在的过去,这一了解把他也吓了一跳,他发现王长在不仅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

2000年,王长在曾因贩卖假币被警方抓捕,但在服刑期间,为了能够提前出狱,王长在竟然吃大便来假装有神经类疾病。

2005年,王长在因为私藏枪支弹药被警方再次逮捕,这次他在关押期间,将衣服上的金属拉链扯了下来并吞到了肚子里......

了解了王长在如此“精彩”的过去后,王好让反复对警方讲:一定一定要看好王长在,这个人太狠太狡猾了!

然而,王长在还是逃走了。

王好让不知道王长在躲在哪里,但他知道王长在早晚会查出来是自己举报的他,并对他实施报复。

为了保护家人的安全,王好让四处托人打听王长在的行踪。

王长在在四处躲避的同时,也委托自己的“好兄弟”帮他调查究竟是谁举报的他,他甚至连报复的方式都想好了。

在王好让坚持不懈的打探下,他先后三次发现了王长在的行踪,并立刻向当地的警方报警,但这三次都没能抓住王长在。

王好让很焦虑,他知道这样迟迟抓不住王长在,一定会出事儿的。

2007年10月11日,这天王好让出门办事,他骑着摩托车走出了家门,刚走到半路就被一辆面包车堵住了。

随后车上跳下来几个人,将王好让团团围住,王长在赫然在这些人中。王好让知道这是王长在来报复了。

王长在几人将王好让打翻在地,一顿拳打脚踢后,几人将王好让牢牢的按在地上,王长在则返回车中,取出一把菜刀!

“让你举报我!”王长在恶狠狠的声音传来。

王好让看到菜刀从他眼前晃过,随后钻心的疼痛感从手臂处传来,他的双手没了。

血从伤口涌出,溅到王长在的脸上,染红了王好让的衣襟。

事后,王长在等人将凶器和两只断手扔到了河中,匆忙离去,只留下王好让在地上痛苦的哀嚎!

好在很快有村民发现受伤的王好让,便急忙将他送往医院。

责任与补偿

在医院养伤期间,几乎没有一个村民主动去看望王好让,他们担心这样会引来王长在的报复。

好在不久后,警方成功将王长在逮捕归案,这一次,他插翅难逃。

2008年12月,王长在因抢劫罪以及情形特别严重的故意伤害罪,两罪并罚被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了死刑

因王长在的故意伤害行为使得王好让终身残疾,法院判处王长在赔偿王好让68万元赔偿金。

但王长在被判处死刑后,家人走的走,散的散,根本没人能拿出这68万的赔偿金。

失去双手的王好让,吃饭洗漱都需要别人来帮忙,已彻底丧失了劳动能力,若拿不到这笔赔偿金,他们一家又该如何去生活呢?

无奈之下,王好让决定向沁阳警方提出索赔。倘若警方当初听取他的建议,牢牢的看住王长在,他的双手也不会失去。

王好让认为在这件事情中,沁阳警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由于王好让是在举报违法犯罪活动后,被罪犯恶意报复受伤的,沁阳警方也同意对王好让进行赔偿。

沁阳警方出于安抚、求助等目的,向王好让支付了22万元人民币,用于保障其基本生活。随后又支付了19万元人民币,用于弥补举报事件对王好让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两次补偿一共41万元人民币。

这笔钱,对于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来说,不铺张浪费的话,可以花一辈子了,但王好让并不这么认为。他自己已经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只能依靠妻子来养活自己和孩子,这些钱还远远不够,于是王好让提出了30万最终赔偿的需求。

为了体现公安机关对违法犯罪举报人的褒奖与激励,也为了保障违法犯罪线索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沁阳市公安局最终同意了王好让的需求。王好让一共从警方处得到了71万左右的赔偿金。

家庭生活有了保障后,王好让也渐渐从失去双臂的阴影中走了出来,他学会了用双臂接电话,为人也渐渐开朗起来。

有人曾问他是否后悔当年的行为,如果让他重新选择一次,他还会不会举报王长在。王好让说:“只是有些遗憾,但我从来没有后悔过,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也会毫不犹豫地举报王长在。”

不论何时何地,在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时候,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也希望在未来,像王好让这样的悲剧不会再次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