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大皖新闻记者从广德市检察院了解到,2024年6月24日,由广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左某某等人贩卖毒品罪、诈骗罪一案判决生效,该案是依托咪酯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以来,广德市首例以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的涉依托咪酯毒品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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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依法审查查明,2023年10月,被告人项某某伙同他人多次从湖北武汉购买含有国家列为精神药品的依托咪酯烟油的电子烟烟弹并贩卖给他人吸食。被告人左某某伙同他人多次从“上线”项某某等处拿货后又多次向多人贩卖,其中被告人左某某还利用未成年人多次向多人贩卖上述电子烟烟弹,另查明被告人左某某还存在诈骗行为。

广德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左某某、项某某等4人贩卖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烟弹给他人,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左某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遂以上述罪名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后以被告人左某某犯贩卖毒品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六千元;以被告人项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其余两名被告人均获有期徒刑八个月和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的有罪判决。

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是一种毒品,检察官提醒广大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要擦亮双眼,提高防范意识,千万不要因为好奇而掉入涉毒陷阱。如发现身边有非法持有、贩卖或滥用依托咪酯的行为,一定要及时向检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举报。

大皖新闻记者 曹庆 通讯员 宁庭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