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法官,非常感谢您和书记员为我的案件尽心尽责的调解……”,2024年6月18日一早,郭某将书写“倾心调解化纠纷 神速办案暖民心”的锦旗交到汝州市人民法院温泉人民法庭庭长刘兵伟手中,以此表达对刘法官尽心调解、化解纠纷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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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与史某、闫某、樊某于2022年底共同协商合伙经营某医疗项目,约定前期每人出资35万元,各占四分之一的份额,在项目经营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郭某与樊某退出合伙项目,后四人因出资款项如何退还产生纠纷,郭某遂诉至法院。

在开庭当天刘兵伟详细了解了案件相关情况后,耐心听取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充分听取当事人的诉求,在原被告双方合理诉求的范围内,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于开庭当日出具调解协议,当事人签字达成和解。

锦旗虽轻,意义深重,这不仅是对法院工作的肯定,更是一种鞭策,下一步,汝州市人民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调解优先 案结事了”的工作原则,切实践行能动履职的工作理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司法工作的新期待。(陈晓铱 武星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