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想要晋升四级调研员通常要满足以下条件:

1.所在单位需要有空缺的四级调研员职级职数;2.个人担任一级主任科员需要满2年以上;

3.个人在单位拥有足够的群众威望,或者民主测评必须达到较高认同;

4.单位主要领导需要同意且愿意推动;

5.组织部门职级职数的前置审核通过。

从上述条件中可以看出,影响正科级领导晋升四级调研员的因素中,主客观因素都很重要,缺少任意其一可能都无法实现。其中,正科级干部必须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且满2年以上,说明了一级主任科员是晋级四级调研员必须跨越的门槛。

原因很简单,职级晋升必须逐级晋升,不得越级晋升。

机关正科级干部能直接提任四级调研员的,来源主要区分为实职正科兼任一级主任科员和一级主任科员无职务(可能免去实职或者二级主任科员晋级的)的两种类型。实职正科兼任一级主任科员的,要比纯职级的一级主任科员在晋升四级调研员方面更加具有优势。

不过,实践中也有朋友会有疑问,那就是有的地方,特别是县直部门的局长,感觉没有晋升为一级主任科员,组织部门就考察了一次直接晋升为四级调研员,中间没有一级主任科员的过渡,这是什么原因呢?

答案其实很简单,并不是没有晋升为一主,直接提任了四级调研员,而是因为这些干部任职正科时间相对较长,有的年龄较大,组织部门统筹考虑以后,简化了二次晋升程序,将两次晋升合二为一而已。

2019年下半年职级并行实施初期,采取的是两次累计晋升,而后任职年限清零的做法。为了解决那些任职时间相对较长,资历较老的同志的职级晋升问题,基本上各地的职级晋升方案中,都直接明确了:2019年12月31日前,首次晋升职级后继续晋升上一职级的,可结合实际适当简化程序。意思是,某名干部晋升完第一次职级以后,同样满足晋升下一职级的话,不用考察两次,只需一次程序即可。

比如,普通地市的某市直单位副职王局长,2014年5月已经任职副局长,职级并行实施以后,单位有空缺的三级调研员和二级调研员指标,组织上也同意其调整为二级调研员以后退出实职和党组。

所以,2020年1月,组织部门派出考核组,到单位组织职级晋升,王局长先晋升为三级调研员并张贴了考察预告,考核组向组织部汇报了考察情况,随后市委召开常委会,研究通过了王局长二级调研员的任命,并由组织部下文。这就简化了从三级调研员到二级调研员考察的程序。

因为,按照职级晋升任职年限的算法,王局长晋升三级调研员的任职年限从2016年5月起算,截止2020年1月已经有4年零8个月,足够下一次晋升所需的2年任职时间。

所以,王局长二级调研员的任职时间为2020年1月,超出的任职时间全部清零。这也就解释了为何有的正科级领导干部直接晋升为四级调研员了,其实不过是程序简化了而已。

不过,现实当中,除了职级并行实施的初期,极少数任职时间相当长的正科级领导干部,通过二次晋升成为四级调研员,绝大多数正科级干部需要一步一步爬格子,在职级晋升上慢慢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