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随州市清河星苑小区2号楼1层19号、20号和随州市老汉丹铁路东侧铁路片区棚改安置房门面房使用(经营)权招租公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有位于清河星苑小区2栋1层119号-120号和铁路棚改安置房配套临街闲置房,现拟对外公开招租。为确保出租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房屋情况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二、出租对象

自公告之日起,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法人、自然人均可参加此次招租。有意者请于公告截止日前缴纳保证金2000元。

招租保证金及房租账户:

户名: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2050181363600001101

开户行:建设银行随州分行营业部

三、交易条件

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7月10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20日

租金支付方式:按年支付

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在7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视为违约;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房屋租金一次性支付指定账户。

2、关于保证金的处置约定:

(1)挂牌截止后,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由租赁双方协议价格(不低于公告挂牌价)。公告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报名所留账户。

(2)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对出租方的缔约过失赔偿。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我公司损失的,我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责任。具体情形包括: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③以竞价方式招租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按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四、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湖北金土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24日

五、重大事项披露

1、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湖北金土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对本次公开招租所出具(鄂)金土地房估字(2024)第013号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全部内容,并对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不持任何异议。

2、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前应自行前往承租标的现场勘察,须承诺对本次承租标的现状和瑕疵已充分了解,并对本次承租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标的承租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我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3、租金交付方式及时间:采取一年一交,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首期租金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次招租房屋租期为5年内(含5年)。

4、出租方要求:出租房屋不得用于违法乱纪相关事宜且经营范围符合环境整治、环保要求,房屋不得用于经营招租方明确禁止、违法的项目,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借或转租他人;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毁损房屋设施;房屋租赁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期的租金。

5、承租期内水费、电费、燃气费、卫生费、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关注随州派

随州门户网旗下新媒体

编辑 / 整理:钱伟 来源:随州建投

免责声明:本平台所载图文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公益之目的,仅供学习、交流之用,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本文中出现的图片、商标、文字、视频等版权归原作者或机构所有,若涉及版权或侵犯到您的权益问题,烦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