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高明法院开展“惊雷”专项执行行动。当天执行案件28件,执行完毕9件,执结到位金额18.46万元。执行和解11宗,和解金额55.72万元,5名被执行人现场支付12.85万元。腾退搜查被执行人房屋5处,3名被执行人承诺搬离被法院依法查封的房屋,扣押车辆2台。

专项执行行动分为6个小组,邀请2名区人大代表、2名区政协委员见证、监督执行。“今天有机会参与法院的执行行动,我觉得这种行动有力打击了老赖,迫使他们主动履行义务,维护法律的尊严,有效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希望法院长期保持这种高压手段,对不履行义务的老赖零容忍。”高明区人大代表黎敬祺认为。

“通过今天大规模的现场集中统一行动,成功处置一批执行案件,促使了一批的被执行人主动的履行了义务,成功促使双方搭成了和解,同时对一批拒不执行人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高明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继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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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人员出示搜查令,对法拍房进行腾空。

其中,一被执行人陈某在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拖欠申请执行人某银行86万余元,案涉房产是本案某银行的抵押物,区法院依法对陈某名下房产启动评估拍卖程序。法院提前对案涉房屋张贴搬迁公告、开锁换锁通知书等,考虑到陈某正因其他案件在监狱服刑,其家人仍居住在该房屋,高明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陈红文多次与他们沟通联系和释法明理,希望他们可以主动腾房,但他们仍无动于衷、态度强硬。当天执行人员强制破门而入,腾出房屋。

另外,申请执行人厦门福某公司与被执行人关某、何某、高明区某模具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关某拖欠厦门福某公司本金及利息1100多万元。经查询,被执行人高明区某模具公司名下有8个位于高明区荷城街道的闲置商铺,法院依法对其名下房产启动评估拍卖程序。行动当天,区法院执行局干警依法查封了上述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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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人员现场向罗先生说明交付情况告知书列出的注意事项等。

当天,区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东某律师事务所与林某等人诉讼代理合同纠纷一案期间,已拍卖被执行人林某名下位于高明区杨和镇某村的187亩林木,罗先生以63.17万元的最高价竞得。为了让买受人罗先生更了解林木后续处理流程,执行人员前期与区自然资源分局、村委会充分沟通,调取林地资料,确定林木范围界限,了解林木砍伐与复绿等措施。行动当天,执行人员现场向罗先生说明交付情况告知书列出的注意事项等。

文图/高明融媒记者王文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