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和道德,到底哪一个是底线?很多时候成为一些人士争论的话题,有人大谈法律,有人大谈道德,结果是大谈法律的人她真的不敢轻易违法,因为真的会受到审判的,大谈道德的人好像一直都是在要求别人,而不是要求自己!这就有点道貌岸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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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国家的社会里,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情味儿的正常的国家,道德自然就会逐渐回归。人与人之间自然就会产生尊重和爱护!

反过来如果在一个国家,如果对规则嗤之以鼻,却人人都大谈道德谈高尚,鼓励人人大公无私,最终这个国家呢?会堕落成为一个伪君子遍布的不正常的国家,实际上就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记得有一位中国著名的空调企业的一位女掌门人,在一次什么大会的演讲中,她高声发问说:一个人连道德都不遵守,那你还谈什么法律?此时竟然有很多人对她的话表示了很多的认可,最后还赢得了掌声。可是我觉得这位雷厉风行的女董事长,似乎把这个简单的道理好像说反了吧!遵守道德要比要遵守法律的门槛儿要高的多,更要难的多。遵守法律其实才是一个人在社会上及格的底线。人生如果能够具备崇高的道德观,是令人仰慕的。但是这种人是极少数的,可是说圣人级别了!但是我们大多数人是俗人啊!你不能用圣人的标准去要求大多数充满低级趣味的俗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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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那些人类的先者们阐述了大同小异的种种道德律令。比如在西方人们会用各种贵金属来命名各种道德的律令。比如说人类的黄金定律是希望以自己被对待的方式去对待别人,类似于中国武侠小说里所说的以彼之道,还施彼身。那么他们所创建的白银法则就是不要对别人做你不愿意别人在你身上做的事情。类似于中国孔子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还有一种叫白金法则,那更高档了,就是说对别人做他们想让你为他们做的事情,类似于中国的高光道德所言,就是想别人之所想。急别人之所急。当然在中国还有顶级的说法,比如说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是吧?做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是吧,和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这个难度太大了。那就是我们所说的圣人了!其实就连说这个话的人自己也做不到。

我们说改造人们的灵魂是神父们和牧师们的工作,结果往往并不太乐观,有些伦理精神或者宗教精神充满着高光道德,虽然无比崇高,却如同了深山老林里的人参,可能是个好东西,但很遗憾的是不能让天下人当饭吃,不能解决大多数芸芸众生普通人所面临的问题,所以必须有一种世俗性的规范来调理这个杂乱的世界。如同圣经新约开头所说的。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人们必须要找到一个对普通人都适合的底线性的律类,于是世俗的法律呢,就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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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遥远的过去东方的孔子、孟子和西方的亚里士多德、柏拉图他们肯定未曾见过面,但是他们的一些原创性思想的确在某些方面是不谋而合的。不同的是最终西方率先走进了世俗的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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