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上午,陈仓区人民法院与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动协作,发现被执行人朱某某的财产线索,并在G30虢镇高速成功拦截朱某某及其车辆,采取了拘留、扣押措施。
据悉,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朱某某,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但朱某某躲避传唤,拒不履行。7月10日早晨,执行干警及法警到朱某某家对其实施拘留、查扣财产,但朱某某与其实际占有控制的一辆车踪迹不明,无法实际扣押。执行干警根据线索多处查找无果后,第一时间与交警支队积极沟通协调,在与交警支队122指挥中心协作联动下,当日下午3时终于查询到被执行人和车辆的轨迹信息。执行干警迅速制定查控方案,提前赶到被执行人可能途径的高速路口布控,经过一小时的冒雨蹲守后,终于将被执行人朱某某驾驶的车辆查获控制,对朱某某采取拘留措施,并对车辆予以扣押。
此次扣押执行行动的“稳准高效”,充分体现了联动执行机制的优势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陈仓区人民法院将继续高举执行利剑,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不断强化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协作联动、争取支持,最大限度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审核|张杨
文稿|淮万波
编辑|曹艺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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