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7月26日,中国证监会公示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5日)。其中,证监会要求高龙海洋补充说明关于股权变动。福建高龙海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2016年3月股权转让的税费缴纳情况,是否符合当时有效的税务管理等监管规定。据港交所6月28日披露,高龙海洋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高龙海洋)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越秀融资独家保荐人。

关于发行方案,证监会要求高龙海洋说明(1)公司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如确定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说明此种情况下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预计募集资金量,并列表说明发行前后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2)公司连江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履行境内投资监管程序进展情况,以及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据悉,高龙海洋是一家领先的饲料级及食品级鱼油精炼及浓缩企业,也是中国鱼油行业的行业发展推动者之一。根据灼识咨询的资料,中国鱼油精炼及浓缩行业的市场高度集中。于2023年,按销售收入计,前五大市场参与者的市场份额合共为约57%。于2023年,无论是销售收入或出口额方面,高龙海洋均为中国最大的饲料级鱼油精炼及浓缩企业。

于2021/22财年、2022/23财年及2023/24财年,公司的总收入分别达2.46亿港元、4.64亿港元及5.32亿港元。公司纯利分别约为1418.5万港元、6962.9万港元及6006.4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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