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线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城市安全稳定大局。居民家庭更不能擅自私改燃气管线。近日,黄浦区就发生了一起居民因私改燃气管道,导致其他住户燃气停供的案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当事人被予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经查,水电工刘某承接陆家浜路468弄某住宅厨房卫生间翻新项目,允诺房东私改厨房燃气管道。7月17日14时许,在管道未关闭的情况下,使用钢锯带气作业,沿地面、楼顶将室内DN40的镀锌白铁燃气总管割除,并连同燃气表和支管拆下。为防止漏气,刘某在管道割断处用橡胶塞临时封堵,楼上用户均处停气状态。经居民反映、物业查看并报警,刘某违法行为被及时发现并制止。燃气公司到达现场后,当即关闭总管阀门,消除燃气泄漏隐患,大楼居民停气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用户需要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燃气管道、阀门的,应当委托燃气企业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用户需要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燃气计量装置的,应当向供气的燃气企业办理相应手续。刘某私自割除总管,且带气作业,属野蛮施工,安全风险极高,极易引发燃气泄漏、爆燃,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物业巡查发现私改管道的情况后,消防、公安、燃气公司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抢险、调查取证等工作,区建管委、半淞园路街道、居委会相关工作人员也随后到场处置。17日晚,公安部门将违法嫌疑人刘某进行控制,并对其违法行为开展调查。18日7时许,燃气公司工作人员拆除1905室燃气总管附近吊厨,重新从19楼敷设燃气管道与20楼连接。经过抢修,上午9时恢复大楼供气。至此,该事件直接导致整栋大楼共计停气约16个小时。肇事户的燃气表拆除,并停止供气。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刘某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3条“损毁公共设施”第一款“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等公共设施”,被给予行政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燃气安全,不可小觑。为了避免此类事件再度发生,区建管委发出工作提示:燃气安全属公共安全,各单位应大力加强《上海市施工作业保护燃气管道管理规定》《上海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等燃气安全法规、常识的宣传教育,加大对燃气管线设施交底和监护平台的宣传力度,明确破坏燃气管线的责任后果。

物管单位应将室内装修工程禁止擅自拆改燃气设施等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及其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一旦发现擅自拆改燃气设施等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公安和燃气管理部门报告。

此外,各相关单位要将燃气管线保护纳入各类建设项目检查的重点内容,紧盯土建、装饰装修、美丽家园、加装电梯、架空线入地等易影响燃气管线的工程,加强现场检查抽查和跟踪监管力度,督促施工单位在破土作业前落实好燃气管线调查和交底、在施工过程中落实好燃气管线保护,坚决防止燃气管道外损或形成新的管道占压,确保燃气管网安全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