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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受理的(2017)川34执153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中,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未查到被执行人徐光波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亦未查到被执行人徐光波下落。现申请执行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为严厉打击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等行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发布如下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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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件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徐光波,身份证号码513437197009013019,执行案号(2017)川34执153号,执行标的239万元及利息,户籍地四川省雷波县黄琅镇新街2号附19号。

悬赏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领取条件:提供线索人员向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供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并经法院执行到位的。

二、悬赏金额:申请执行人承诺,根据提供线索人员所提供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后,就该财产执行到位款项(以变现进入法院账户或以物抵债价格为准,并扣除必要的执行费用)的10%支付悬赏金。

三、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本悬赏公告自执行完毕或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债权时失效。

四、举报方式:举报电话0834-2588110,联系人舒警官,联系地址四川省西昌市高枧家园州级机关第二办公区B区1楼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约定时间前往上述地址进行登记。)

2024年8月16日

来源: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李佳媛(实习)

责编:白俊宝

监制:殷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