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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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以下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通过媒体公开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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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法院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将其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在全国范围内予以公布,并向征信机构予以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同时,已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并可根据案件执行需要对其采取限制出境;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告发布后,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本院将及时将其从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江都法院联系电话:1536687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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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都法院

以上失信被执行曝光人员
希望尽快履行义务
去除掉这些可以避免的污点
成为一个讲诚信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