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天津市捷威动力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市捷威动力工业”)因买卖合同纠纷被告,于2024年10月16日将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2024)沪0112民初36966号】。
另据天眼查显示,天津市捷威动力工业今年以来涉及案件多起。9月19日,天津市捷威动力工业被告,在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为(2024)赣0902民初3197号。9月19日,天津市捷威动力工业被告,在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为(2024)赣0902民初3197号。
此外,天津市捷威动力工业有限公司还多次被列为被执行人。8月22日,被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津0111执5750号,执行标的193460元。8月21日,被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湘0302执1801号,执行标的22423338.0元。8月21日,被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津0111执5690号,执行标的755380元。
公开资料显示,天津市捷威动力工业成立于2009年,位于天津市,是一家以从事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为主的企业,股东为上海惟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善美启程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兴惟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善美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悦达汽车发展有限公司、江苏中韩盐城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长江智信新能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郭春泰、楚绍国、王驰伟、吴疆、伊炳希、方智斌、王芳、万业亮、王立仕、郑越从长杰、何明海、李卫红、武跃鹏、仲昭宇、张良森、马振德、高秀玲、冯树南、曹俊义、陈保国、李永东、李文文、邢丽英、马华,分别持股21.5315%、16.2962%、15%、13.9706%、10%、8.0882%、6.2567%、4.3316%、2.1176%、0.6417%、0.5992%、0.2934%、0.1826%、0.1703%、0.0636%、0.0451%、0.0451%、0.0451%、0.0431%、0.041%0.0402%、0.0369%、0.0353%、0.0308%、0.0287%、0.0106%、0.0103%、0.0082%、0.0062%、0.0062%、0.0062%、0.0053%、0.0041%、0.0041%、0.0041%,所属集团为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企业注册资本121827.200347万人民币,实缴资本99403.5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冯意林,任职企业10家,董事长王立普,任职企业24家,总经理为闾陈立,任职企业8家。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AI小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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