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邹成效,全文共计1878字,阅读完毕约需9分钟
一、问题的由来
2024年9月5日,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在例行记者会回答荷兰媒体提问时称:已调整跨国收养政策,今后除外国人来华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和继子女外,不再向国外送养儿童。这符合相关国际公约的精神。
二、国际公约精神
作为一名从事法律工作的LSP,对这一新闻自然感到好奇。
我们为什么要限制跨国收养?
毛宁所称的符合国际公约精神,具体指的是什么公约的什么精神?
先说一下毛宁所称的”符合国际公约精神”的问题。
这里所称的公约,其实是指1993年通过的海牙《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2005年4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关于批准《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的决定。
该公约第一条,开宗明义其宗旨为:
(一)制定保障措施,确保跨国收养的实施符合儿童最佳利益和尊重国际法所承认的儿童的基本权利;
(二)在缔约国之间建立合作制度,确保上述保障措施得到遵守,以防止诱拐、出卖和贩卖儿童;
(三)确保根据本公约所进行的收养得到缔约国承认。
因此,毛宁所称的“符合国际公约精神”,应该指的就是符合第一条第一项目宗旨:符合儿童最佳利益。
原有的跨国收养政策对收养人与被收养人是否有血缘关系未做出限制性规定,2024年8月28日正式起,对外国人跨国收养做出了血缘方面的限制性规定,要求外国人只能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和继子女。
这种限制收养人与被收养人血缘性规定的出发点,想必是为了更好地保障被收养人在被外国人收养之后,能基于血缘关系而得到更好地照料,能从各方面更好地融入外国社会,这也被认为是“符合儿童最佳利益”的政策调整。
简单地说,国际公约要求跨国收养要符合儿童最佳利益,我们认为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有血缘关系的话,更符合儿童最佳利益,所以我们根据条约精神,对外国收养人做出了限制性规定:外国人只能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和继子女。
但是,这个规定的调整,本身就是存在逻辑漏洞的。
如果我们调整政策的基本逻辑是:有血缘关系的外国亲人收养儿童,能更符合儿童的最佳利益。
那么,抛弃儿童,造成儿童要沦落到被收养境地的人,往往就是和儿童有着最亲密血缘关系的父亲或者母亲。
那么,有血缘关系和符合儿童最佳利益的因果关系又何在呢?
这种收养政策调整的符合国际公约精神的依据又何在呢?
对儿童的善和爱,可能是因为教育、信仰、经历、性格等,但绝对不是因为血缘。
三、为何限制跨国收养?
抛开国际公约的问题不谈,就纯粹从政策调整的角度,我们为何要限制跨国收养?
根据民政部2019年的统计,截至2019年,全国共有孤儿34.3万人,其中社会散居孤儿27.5万人,儿童福利机构内集中养育孤儿6.8万人。而2014年至2018年间,全国共办理外国人收养12238例,残疾儿童11468名,占涉外收养的95%。
也就是说,每年外国人收养的中国儿童平均大概2000多例,95%以上都是残疾儿童,每年外国人收养的儿童数量大概占到全部孤儿的0.58%。
当然,这是2019年的数据,但是考虑到2020年至2022年的三年大健康特殊时期,外国人连中国的土地都难以跨进来。所以2019年以后的数据量只会更少。
那为何还要对这0.58%甚至更低的收养率,而且几乎全都是流出残疾儿童的事情进行限制呢?
我想,可能主要有以下原因。
1、人口政策调整和社会原因
我国正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和出生率下降的问题,这种情况下,限制人口流出,符合人口政策战略方向。
2、被外国人领养儿童的发展后的情感折射
被外国人、尤其是被美国人收养的中国儿童不仅收获了健康快乐的生活,学业有成,有的甚至成为文艺体育明星。例如,2021年东京奥运会上,女子100米蝶泳冠军,加拿大运动员玛吉·麦克尼尔(Maggie Mac Neil),是一名中国弃婴,后被加拿大一个教师家庭收养。2023年世界体操锦标赛上,女子全能、平衡木、自由体操的金牌得主李娜,也是一名被美国夫妇领养的中国弃婴。等等。
这些中国弃婴后来事业有成的信息,虽然很多国人为他们感到高兴和振奋,但也不排除其他更为复杂的情感。
因此,限制外国人对我国对弃婴的收养,也是这种复杂情感的折射。
3、舆论和文化传统的影响
我国的跨国收养还涉及到更复杂的历史、文化和情感因素,有些地区、有些群众对外国人跨国收养我国儿童无法理解,甚至有质疑和谴责。
4、与部分收养大国之间的国际关系转化
随着我国大国崛起,民族复兴,与一些国际大国之间必然产生了更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摩擦,而这些国家往往又是跨国收养大国,因此对跨国收养政策做一定程度的调整,也是国家外交政策的体现方式。
四、结语
跨国收养政策的调整,既是对相关国际公约精神的尊重,也是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进步的必然结果,更是我国大国崛起、民族复兴的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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