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宿埇卫健医罚字202402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宿州市汉密尔顿医学美容整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淑兰 处罚结果 罚款 处罚事由 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 处罚依据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处罚机关 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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