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家里最爱的一本书:《杀死一只知更鸟》

他被美国众多学校列为必读书目,他是美国图书馆借阅率最高的书,他获得过普利策奖,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在世界范围内卖出几千万册。他曾入选《时代周刊》百家小说,他的同名改编电影获得了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和最佳编剧等奖项。奥巴马也曾推荐过这部经典,称这是他们家最爱读的书。那么,到底,这本书讲了什么样的故事,能够让它穿越半个世纪的时光后,依旧魅力不减为人喜爱呢?

今天要说的这本书非常有名,评分也很高。作者呢,叫哈珀·李,是一个美国作家。我一开始看介绍时,还以为是悬疑小说,上面写着几个孩子平静的生活被两桩冤案彻底打破。巴拉巴拉看完发现完全不是。用电影分类来说的话,这其实是个很精彩的剧情片,而且是渐入佳境的那种。那改编电影是60年代的了,所以呢,欢迎大家一起来到黑白世界。

故事发生在上世纪30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南方的一个小镇上。我们的主角是几个孩子,刚要上小学的女孩思思和比她大四岁的哥哥阿杰。他们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父亲阿迪克斯是一名律师,家里还有一个照顾他们的黑人帮工波尼。夏天,邻居家的侄子小迪来这里过暑假,三孩子厮混到一块儿,就把镇上众所周知的怪人拉德利当做了冒险的目标。传闻说,这个怪人在客厅做剪贴布的时候,一剪刀捅进了他父亲的腿里,随后若无其事地拔出来,继续捡报纸。怪人的父亲拒绝把他送到精神病院,他就被关进了政府大楼的地下室,后来被送回家中,由他哥哥照顾。从此几十年再也没出过门,还有许多关于怪人的恐怖故事,说他生吃松鼠,手上总是血迹斑斑,整天流口水。

而这样一个恐怖的怪人太适合当试探对象了。几个孩子就想出一个主意,要给怪人送一封信,把他引出来,看他到底长什么样子。但是呢,被父亲阿迪克斯发现,制止了他们的胡闹。他告诫说,别再去折磨那个人了。不死心的孩子趁夜想偷偷溜进怪人家里一探究竟,结果被怪人的哥哥发现,误以为是贼,对着天空打了一枪,以示警告。孩子们吓得屁滚尿流,在黑夜中疯狂逃跑。阿杰的裤子被铁丝篱笆挂住,只能弃裤而逃。被父亲发现后,他编了好一通瞎话才蒙混过去,说他们在玩脱衣扑克,但他爹这么聪明,怎么可能不知道呢?不过,他没有揭穿。半夜,阿杰自己一个人偷偷跑回篱笆那儿,发现自己的裤子被叠得整整齐齐,沟库的地方也已经被缝好了。那时候他似乎就已经隐隐意识到了,这是谁做的。

暑假结束后又开始了上学的日子,思思邀请班里那个孩子沃沃来家里吃饭。因为沃沃家境比较穷,那天没有带午饭。在餐桌上,沃沃就拼命往自己菜里倒糖浆。思思实在看不下去就问他:“你搞什么鬼?”结果被波尼叫去厨房教育了一顿。波尼说,有些人吃饭的习惯跟我们不一样,你不能当面提出来。那个男孩是你们家的客人,你们家也许比我们家好,可是你这样给人难堪,那就是一钱不值。被训斥后的思思很没面子,一时生气,就要让父亲炒波尼的鱿鱼。父亲当然口气坚决地拒绝了,因为波尼是家庭的一份子,他从小带大两个孩子,会教思思认字,也不溺爱孩子,而是真诚地爱着,并教育着他们。

第二天,波尼给了思思一个惊喜,做他最爱吃的油炸米饼。小孩子哪有隔夜仇啊,思思早就忘却了之前的事,开心得不得了。有一天放学,思思在怪人家门前的一棵树树洞里发现两片口香糖,以为是哪个孩子把那儿当成了藏宝地。他和哥哥阿杰如获至宝,每次经过也不管不顾,就把里头东西据为己有。有时候是两枚硬币,后来还出现过奖牌、怀表,还有两个用香皂刻的小人,一男一女。兄妹俩再迟钝也明白了,这不是人家在藏宝,而是有人在送礼物给他们。于是他们写了一封感谢信,但是呢,没等放进去,那个树洞就被怪人的哥哥填了起来,树也死了。阿杰问了父亲,父亲却说这棵树很健康。两个孩子觉得失去了和这位没露面的神秘人联系,感到很难过。

转眼,到了冬天。一个晚上,熟睡中的思思忽然被父亲叫醒,一家人被带到屋外,发现邻居家的房子着火了,他们的房子也被殃及。阿迪克斯让阿杰带着思思到怪人家门前等着,因为那里比较安全。小镇上的人倾巢而出,帮忙救火。直到天快亮的时候,火被扑灭。思思接过父亲递来的巧克力时,才发现自己肩膀上有一条羊毛毯子。帮工波尼说,这不是家里的。阿杰很聪明地意识到了一切,他知道,他的裤子是谁补的了,他知道,这条毯子是谁披的了,他也知道,树洞的礼物是谁送的了。他感到愧疚,把所有的秘密都抖了出来。那个被传承洪水猛兽的怪人拉德利,原来根本不是什么满鲜鲜血的坏人。

思思那时还对这一切有些半懂不懂,但是有一点,她自认明白得很透彻,那就是没有人可以侮辱自己的爸爸,于是她在学校打架了。原因是对方说他爸爸替黑鬼辩护。她其实并不懂这意味着什么,只是觉得对方的语气明显在说爸爸不好,就出手了。在那个年代,尤其是美国南部,种族歧视问题仍旧非常严重,一个白人去给黑人当辩护律师,不恰当的比喻啊,那简直就像听到有人去维护恋童癖的感觉一样。阿迪克斯听闻思思打架的事情,对孩子非常坦诚地说自己确实成为了黑人汤姆的辩护律师。他觉得自己如果不这么做,就没有资格教导思思和阿杰如何做人,因为这是一件正确的事。

思思问他:“那我们会赢吗?”阿迪克斯说:“没戏。”思思问:“那为什么还要做这件事呢?”阿迪克斯说:“总不能因为过去这100年,我们一败涂地就放弃争取胜利吧。”这句话让思思萌生了一种高贵的情感,但是大环境是难以改变的。他们一家注定要为这件事遇到更多的劫难与磨难。

小镇上有一个生病的孤老太婆杜太太,每次阿杰经过他家的时候,她就坐在门廊上,说一些很难听的话。阿迪克斯总是宽慰儿子,阿杰说:“他是个生病的老太太,别太在意,你只要昂首挺胸,拿出绅士派头走过去就好。”但这一天,杜太太轻而易举击中了阿杰要害,说:“你们的父亲为那些黑鬼和人渣打官司,他自己也藏不到哪儿去?”阿杰气得满脸通红,把父亲叮嘱抛诸脑后,一口气把杜太太院子里的山茶花全都打断了。

阿迪克斯知道后,让阿杰去跟杜太太道歉。阿杰虽然没有感到歉意,但是因为尊重父亲,还是照做了。杜太太要求阿杰每天下午放学后去给她念书,要念整整一个月。阿迪克斯同意了,对阿杰说:“你必须去。”于是,阿杰每天就拉着妹妹去给杜太太念《艾凡赫》。这是一本英国作家沃尔特所创作的长篇历史小说。思思坐在旁边看着杜太太,觉得她长得很可怕,嘴里荡着口水,还老是吐痰。听书的时候,不是在挑刺,就是在抽搐。两个孩子就这么坚持着风雨无阻来给老太太念书,终于熬到了约定的最后一天,他们解脱了。

一个多月后,一天晚上,阿迪克斯接到电话去了一趟杜太太家,回来后,他告诉两个孩子,杜太太去世了。他说:“你们都还不知道,她为什么会抽搐吧。”这时,阿迪克斯才把所有真相说了出来,杜太太因为生病靠吗啡止痛已经上瘾,几个月前,她知道自己命不久矣,找阿迪克斯立了遗嘱,说自己要干干净净、清醒地离开这个世界,不亏欠任何人,依赖任何人。她说一定要在离开人世之前戒掉吗啡,让阿杰去给她念书呢,也不是为了道歉惩罚,只是为了在吗啡的瘾发作的时候稍微分散一点注意力罢了。

阿迪克斯把杜太太留给阿杰的礼物递了过去,那是一朵洁白晶莹的山茶花。他说:“杜太太虽然脾气坏,但却是一位了不起、尊贵的女士。”阿杰说:“可是她说了你那么多坏话。”阿迪克斯说:“她对很多事情都有自己的看法,只不过观点和我不同罢了。”他想让阿杰从杜太太身上学到一些东西,那就是真正的勇敢。勇敢就是你在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而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杜太太是阿迪克斯见过的最勇敢的人。

时间一天天过去,黑人汤姆的案子也开审在即。思思在跟随波尼去黑人教堂的时候,终于知道了这是一桩什么案件。村里的老鲍勃状告汤姆,说他强奸了自己的女儿。思思不懂,就问波尼:“什么是强奸?”波尼就让她去问她爸爸。阿迪克斯一如既往地坦诚告诉她,强奸是女性在暴力胁迫下非自愿发生性关系。他最近就一直在忙这个案子,经常晚归。有一晚快十点,阿迪克斯仍旧没有回来,哥哥阿杰就有一种很坏的预感,于是就赶去父亲工作地方找他,思思和小弟也都跟去了。

阿迪克斯没在办公室,孩子们猜测他可能是在监狱,因为黑人汤姆就被关押在那里。果然,他们猜对了。来到监狱,看到安然无恙的父亲,几个人正准备回家时,突然看到四辆汽车停在了监狱面前,一堆体格结实的男人走出来,冲到了阿迪克斯面前,要他把汤姆交出来。明显来者不善,思思想也不想冲了出去。对面一个壮汉直接揪住了阿杰的领子。思思那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一脚踢了过去,双方便暂时陷入了僵局。这时,思思突然从人群中认出一张鼠脸,就是那时候被她请到家里吃饭的沃沃的父亲。阿迪克斯曾在一些法律事务上帮助过他,思思就开始拼命说沃沃的事情,说:“我们是同学,他学得很不错。有一天,我们还带他回家吃午饭了呢,你能带我向他问好吗?”沃沃的父亲在思思毫不未觉、单方面闲聊下,在孩子天真纯粹的话语里想起自己曾受过阿迪克斯恩惠,于是带着一群人撤走,避免了一场生死浩劫。

思思本以为父亲会训斥他们一顿,可他没有。他只是伸出手,抚摸了一下阿杰的头发,那是他表示亲昵的动作。终于到了案子开审的这一天,几乎全村的人都去旁听了,万众瞩目的大案,思思、阿杰和小迪也不例外,都偷偷溜了进去。也是直到这一天,他们才知道,阿迪克斯其实是法庭指派给他们的律师。也就是说,他本可以在很多场合下,用这套说辞来为自己辩解,可他从来没有,从来没有一次说过自己是迫不得已而为之的。他只是尽心尽力,像对待每一个辩护对象那样为汤姆辩护,因为他相信,在法律面前,在法庭之上,人人平等。

开庭了,老鲍勃声称汤姆强暴并揍了自己19岁的女儿马拉。在阿迪克斯的询问下,一个不愿工作、靠救济金过活的父亲,一个关在家里深感寂寞的孩子,两人的形象跃然于庭上。但是即使阿迪克斯证明了揍了马拉的人是个左撇子,左手有残疾,汤姆不可能做到。即使汤姆说真相是马拉假借找他帮忙为借口,将他骗进屋内亲了他。他趁着混乱逃走,什么都没有发生。即使发生的事情,一目了然是白人女子勾引已婚黑人男子,被回家的左撇子父亲发现后狠揍一顿,回过头诬陷是对方强奸。即使连孩子都能看出来,除了漏洞百出的证词,他们没有任何可以证明汤姆干了此事的证据。即使如此,几个小时后,陪审团的结果依旧是有罪。汤姆因强奸罪被判死刑,这一切让几个孩子感到难以置信,也是他们第一次生切地感受到,原来世界是这个样子。

旁边的人突然纷纷肃立,黑人牧师说:“思思小姐,站起来,你父亲就要走过来了。”虽然官司输了,但是阿迪克斯仍然赢得了尊重。整场官司结束后,小迪就说:“我长大要去当个小丑,因为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冲着人们大笑以外,我对他们无可奈何。”他们提醒他,小丑才是被笑的那一个。小迪说:“那我就当一种新型小丑,站在场地中间冲那些观众大笑。”而对这一切,阿杰则哭了,他说:“这不公平,他们怎么能这样做?事实这么明显,他们没有任何证据,为什么还会判定有罪呢?”

是的,这不公平。阿迪克斯说,但这件事,他们以前做过,今天晚上又做了,将来还会再做。而且他们这么做的时候,似乎只有孩子会哭泣。在阿迪克斯的脸上露出了无法遮盖的倦容。第二天,阿迪克斯就受到了来自老鲍勃的威胁。老鲍勃在路上拦住了阿迪克斯,扬言说就算搭上下半辈子,也不会放过他。但阿迪克斯仍旧没有放弃,他告诉汤姆,他们还可以上诉。可惜汤姆没能等到,也许,他厌倦了这个黑白颠倒的世界。不久后的一天,消息传来,汤姆被关押的时候狂喊乱叫着冲到栅栏前想要逃跑,于是被开枪打死了。他身上有17处弹孔,汤姆就这样背负着不属于他的罪名死了。

时间似乎能让一切平息。到了十月底,生活又回到了熟悉的老一套,万圣节。那天,思思在一出舞台剧里扮演火腿。晚上,阿杰领着她回家,夜很深,没有月亮。思思穿着巨大的演出服,走得很笨拙,身后传来跟踪的脚步声,有人正向他们冲来。阿杰高声尖叫着让思思快跑,一片混乱中,两人摔倒在地,搏斗声、踢打声在旁边响起。思思根本不清楚发生了什么,等她回过神来,就看到有个人抱起了受伤的阿杰,往他们家跑去。阿迪克斯报了警,叫了医生,所有人惊魂未定,陷入恐惧情绪。所幸阿杰只是受了点伤,没有大碍。不久,从事发地点勘察回来的警长说是老鲍勃,他死了。原来一直对阿迪克斯耿耿于怀的老鲍勃,深夜遇见阿杰和思思,借着酒意想要报复,没料到有人出手相救,混乱搏斗中刺死了老鲍勃。那人把阿杰送回了家里,此刻的他正靠墙站着,拥有一双苍白的手,没有沐浴过阳光的病态的手,他露出了一个羞怯的笑容。思思认出了他,他满是泪水跟他打招呼:“你好,怪人。”这是思思第一次见到怪人,就是他不顾一切地冲出来救了兄妹俩。

警长说:“我认定老鲍勃是自己倒在刀口上毙命的。”为了不让隐居大半辈子的怪人拉德利被迫承受所有人的目光,他们很默契地选择将这件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思思牵着怪人去看了昏睡中的阿杰,怪人温柔又羞怯地抚摸了一下他的头发。随后,思思挽起怪人的手送他回了家。那也是思思见他的最后一面。送走怪人之后,思思回到阿杰的房里,父亲正坐在那里看着阿杰一本书。思思让父亲念给自己听,但他很快就困了,迷迷糊糊中,他坚持说自己听到了一切,说书里的那个人其实非常善良。入睡前的那一刻,他听到父亲说:“思思,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OK,故事就是这样。声明一下,在我所讲的内容之外,本书还有很多可爱的人物和故事。因为篇幅关系,没能一一细述,推荐有兴趣的大侠去看一下。

原本,那听完本书呢,你肯定会有一个疑问,这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个标题到底有什么关系呢?是这样的,书中有一段说,在某个圣诞节,阿迪克斯送了阿杰和思思两杆气枪。他自己虽然是个神枪手,但是却不愿意教两个孩子,还告诉他们要记住一点,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犯罪。思思去问了邻居莫迪小姐,莫迪小姐说,这只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它什么坏事也不做,不吃院子里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草做窝,只是唱歌,所以杀死它是犯罪。

这个名字也是整本书的价值观体现吧。我看到有人看完这本书就评论,说好想嫁给阿迪克斯,可见这个主角身上展现的那种品质放到今天,依旧是闪闪发光的。不恃才傲物,不怨天尤人,谦逊、善良、勇敢、正直,简直就是一个完美的化身。这本书之所以能触动那么多人那么多年,可能就是因为这些品质啊,是我们内心深深向往的,即使时代变了,内核还是一样的。

我说说我最感动的一点,就是他身上那种从容的气质,处事不惊,张弛有度。我觉得他的从容呢,是来自他的宽容,他会不带偏见去看自己以外的世界。你看汤姆的冤案似乎只是历史长河中特定时间点的遗憾,但是仔细一想,偏见这个东西,他其实从来没有消失过。思思曾经问过阿杰一个问题,他是真心不明白,他说:“为什么盖茨小姐就是他们老师啊,她义正言辞在课堂上说希特勒对待犹太人多么恶劣,说他们是独裁,我们是人,人平等的民主国家,转过头,她却能在汤姆的法庭外说,是该给这些黑鬼一点教训了,真不知天高地厚。”一个那么痛恨希特勒的人,痛恨那些有恶毒想法的人,怎么转过脸来,就对自己的家乡人这么恶毒呢?对吧,思思,他不明白,这就是双标,是偏见,是不宽容啊。

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盲区,我们总是习惯站在自己固有的立场上去看待一切,然后妄下论断。拉德利是怪人,黑人就是罪犯,杜太太是恶毒的老太婆等等等等,但是阿迪克斯不是这样的。他在心灵和思想视野上要宽阔得多,他特别愿意去理解别人。他告诉他的孩子们:“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他自己就是时时刻刻这么做的。他理解孩子的好奇之心,从不回避他们的问题,一直用最坦诚的态度对待他们。他理解老鲍勃对自己的怨恨,因为他在法庭上摧毁了对方的信誉,所以他不会因为对方摧毁了自己一脸就仇恨他。他也理解杜太太的观念与自己不同,但仍不影响他欣赏并赞扬她的勇气,希望自己的儿子向他学习。

他更理解这个世道的不公,给黑人争取正义必定要面对重重磨难,但他从不放弃做正确的事。因为他内心深处有着信念,那就是人的良心绝对不能从众。所以,在他看来,去尝试理解对方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哪怕他不认同对方的想法。这不就是那种和而不同的君子精神吗?多么文明,多么和谐,多么令人向往啊!所以在阿迪克斯身上,你能感受到无限的力量。要我说,我不想嫁给阿迪克斯,我想成为阿迪克斯,因为我想做个好人。

好,开个玩笑。好了,本期就是这样,希望能得到你的点赞、评论、收藏、转发,那我们下期再见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