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泰和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泰和县公安局开展集中退赃仪式,将通过办案追回的580万元赃款,集中返还给11名被害人。
退赃现场,一位被害人代表激动的说:“没想到过了十几年还能追回100多万,真像是天上掉下个大馅饼,十分感谢检察院、公安局,对你们献上最真诚的敬意。”
案情简介
2009年至2012年期间,罪犯王某、罗某将诈骗11名被害人的数千万元用于购买地下“六合彩”,部分款项转入洪某某及其父亲提供的账户,案发后,公安机关持续进行了长达十余年的追逃工作。在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同步开展追赃挽损工作,洪某某主动退缴了赃款,最大程度为群众挽回了损失。
今年以来,泰和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提出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在办理各类侵财类案件时,将追赃挽损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先后联合公安机关退赃数百万元,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到检察履职有力度,守护民生显温度。
来源:泰和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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