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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抚顺县法院成功执行了一起涉企罚金案件,彰显了司法的温情与效率。该案的被执行人是山东某车辆制造企业,被判处罚金一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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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本案首次执行时,该公司因外界困难导致生产经营存在较大问题,无法一次性全部履行罚金,如果强制执行现有财产,会使企业陷入经营困难甚至破产。根据此案的特殊情况,执行法官详细调查了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并深入一线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采取引入第三人财产担保措施的方法,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了分期履行方案,既保障了判决的尽快实现,又保护了一家面临破产危机的企业。

当全部罚金执行到位后,执行法官秉持“如我在执”的工作理念,立即前往公司财产登记地,解除事先采取的查封冻结措施,并与企业相关负责人沟通执行期间的生产经营情况。企业负责人对执行法官的工作表示了极大的感谢和认可,称此案不仅在法律上给予了公正处理,更在实际操作中展现了对企业的关怀和理解,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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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该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生产和销售均已恢复正常,并在市场上取得了显著的业绩增长。企业负责人表示,正是由于法院的灵活处理和支持,企业才能够顺利渡过难关,实现持续发展。

此次案件的成功执行,不仅体现了抚顺县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的高效与专业,更彰显了司法的温情,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抚顺县法院将继续秉持这一理念,努力在执行工作中做到既严格依法,又灵活处理,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来源:抚顺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