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堰检宣

民有所盼,我有所为。9月24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自“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湖北省十堰市检察机关聚焦百姓急难愁盼,依法充分履职,不断强化法治“力度”,持续提升民生“温度”。

“感谢检察官,为我争取到司法救助,解了燃眉之急!”9月18日,肖某特地请假赶到茅箭区检察院,将一面印有“热心为民、尽职尽责,公正办事、群众赞誉”字样的锦旗送至茅箭区检察院检察官手中。

当事人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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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送锦旗

原来,该案当事人肖某因其务工的餐饮店未能及时结清劳动报酬向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该局审查后,作出责令某餐饮店支付肖某5000元劳动报酬的决定。

在法定期限内,该餐饮店既未履行义务又未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该局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以某餐饮店无可供执行财产为由终结本次执行。肖某对法院作出的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不服,申请检察机关监督。随后,法院恢复执行。在恢复执行程序中,该餐饮店负责人与肖某达成分期每月支付800元劳动报酬的执行和解协议。

本案虽结,但肖某的烦心事却未能了却。肖某告诉检察官,原本指望通过检察机关监督执行,结清劳动报酬后给孩子交学费,但却未能如愿。一时间,肖某陷入困境。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承办检察官对肖某的家庭情况进行了调查。经核实,肖某系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身体四级残疾,脊柱不能伸直。肖某的母亲随肖某生活,因身体骨折不能从事体力劳动,家庭生活困难。

茅箭区检察院遂告知肖某其具备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并在第一时间启动相关程序。经审查核实,检察机关决定向肖某发放司法救助金5000元。

无独有偶。9月20日,十堰市竹山县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对近期办理的9起司法救助案件发放救助金7.4万元。

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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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

发放仪式上,竹山县检察院通报了2015年以来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情况,相关负责人对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政策进行讲解,说明了国家司法救助金的来源、性质及准予救助的条件,嘱托被救助人家属合理利用救助金,解决家庭实际困难,并鼓励他们积极、乐观面对生活,早日走出困境。

救助申请人纷纷对检察机关的关心和帮助表示感谢,承诺会用好救助金,积极面对生活。

(通讯员供图)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