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庭审观摩评议活动现场
为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市公诉人办案水平和出庭公诉能力,近日,贺州市检察院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条线干警对昭平县检察院办理的陆某某诈骗、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进行庭审观摩评议。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结合审查起诉期间的工作情况,对被告人开展了针对性讯问,并就案件事实采用多媒体分组质证的方式条理清晰的进行全面举证,突出重点、详略得当;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就全案证据情况进行释法说理的同时结合庭审中辩护人对证据情况发表的质证意见、辩护意见给出针对性答辩,充分体现了法庭辩论的对抗性,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与会人员在昭平县检察院召开观摩庭评议。公诉人对庭审进行了复盘,深入剖析庭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参会评议人员围绕庭前准备、文书制作、法庭示证、法律适用和庭审效果等多个方面进行评议,对公诉人在法庭上的表现给予肯定,同时就法律文书制作、庭审讯问技巧、法庭辩论技巧等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建议。
评议最后,曾昭勇对本次庭审观摩评议活动进行总结点评,并就提升刑事案件质效、提高公诉出庭能力建设、养成严谨司法作风等刑事检察工作做了部署强调。
今年来,贺州市检察院机关针对具有典型意义的公诉案件采取常规听庭、随机听庭、开展观摩庭等方式组织开展常态化听庭评议活动,有效的提升了贺州市检察机关公诉人的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出庭指控、诉讼监督等能力。
下一步,贺州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庭审观摩活动为契机,持续贯彻落实好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深入推进广西检察机关“百案评议、十案示范”专项活动,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和评议活动,持续在办案实践中不断提升全市公诉人办案能力、出庭能力、综合能力,不断发现和培育优秀公诉人才,以队伍素能现代化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何兴家)
来源:贺州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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