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得乾

9月27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服务“美丽青海建设”公益诉讼案件情况,并发布5件检察机关服务“美丽青海建设”公益诉讼检察典型案例,以进一步强化与行政主管部门的常态协作、密切沟通,以检察履职推动服务“美丽青海建设”。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分别为西宁市大通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改小水电站生态保护措施不力威胁鱼类生存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海西州德令哈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治理企业扬尘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海南州人民检察院督促推动水电站拆除环境修复行政公益诉讼案,三江源地区人民检察院诉李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破坏三江源国家公园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海东市民和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治理饮用水水库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案例涵盖服务国家公园建设、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生物多样性保护、防治污染攻坚战、水环境治理等多个方面。

近年来,青海省检察机关始终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检察工作的优先方向,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深度谋划做好长江黄河青海流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新路径新举措,服务保障三江源头水域健康安澜,助推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以检察履职为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推进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服务“美丽青海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