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政策性住房金融工具,是为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而建立的,是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它是通过建立个人、企业、国家三位一体、共同分担的住房货币化分配和建房筹资机制,形成住房公积金来解决住房问题,是一种社会性、互助性、政策性的住房保障制度。制度的核心和目的就是支持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满足住房需求,实现住有所居。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三)

今天为大家讲解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首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原件。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1.职工本人身份证件;配偶申请提取的,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件(结婚证或户口簿等);

2.本人名下I类借记卡;

3.规划、建设部门建造、翻建批准文件;

4.支付费用凭证;

5.翻建自住住房的,还应当提供原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6.由他人代办的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大修自住住房的

1.职工本人身份证件;配偶申请提取的,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件(结婚证或户口簿等);

2.本人名下I类借记卡;

3.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为C级或D级的证明;

4.房屋权属证明;

5.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6.由他人代办的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

1.职工本人身份证件;配偶申请提取的,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件(结婚证或户口簿等);

2.本人名下I类借记卡;

3.不动产权证书;

4.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5.加装电梯工程费用发票及分摊方案;

6.由他人代办的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总监制/李会斌、席晓婧

副总监制/王晓宇

来源/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石磊

审定/于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