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地道!河南郑州,男子在网上看中了一辆二手的小米su7,随后来到石家庄去取车,不料,支付了20多万元的购车款后,刚把车开回来办理手续,对方又临时加价,甚至直接远程将车子锁住!
男子弓先生介绍,9月份时在二手车平台看中一辆二手小米su7,和原车主约定好,便直接来到原车主所在的石家庄来取车,当时两人约定的车价是205000元,弓先生给对方转了201000元,并约定在车子办理过户后,把剩余4000元尾款付清
这里有一个重点,就是弓先生和原车主并没有书面合同,双方只有微信聊天记录
本来买到心仪的爱车,弓先生也是非常欣喜,一到家就准备办理手续,谁知原车主突然加价,这弓先生自然是不能接受,直接拒绝了对方,而原车主则是远程取消授权,锁了车子
目前,双方各执一词,原车主表示双方是口头约定,并没有谈好最终价格,而且款项也没有完全支付,车子所有权还在自己手里,所以锁车没问题
而弓先生认为,虽然没有书面协议,但双方的聊天记录就是证据,已经谈好了价格,接下来准备走法律途径
有网友说:这哥们厉害!心真大!连个正式的书面合同都没有,就敢转款!
其实这个观点不完全准确,虽然有书面合同更正式和保险,但从这件事来看,弓先生并没有什么问题
从法律角度看,虽然双方没有书面合同,但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视作有效的证据。通过聊天记录,双方已经对车辆价格和付款方式进行了明确约定,并且弓先生也支付了大部分款项,实际上已经履行了合同中的一部分。根据合同法,这种情况下合同已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原车主以“没有签合同”为理由来反悔是站不住脚的
反倒是原车主通过远程操作锁车的行为明显是不当的。虽然弓先生还欠4000元款项,但这种操作侵犯了弓先生的使用权,也破坏了双方的信任
车辆已经交付给弓先生,卖方就应履行交车和配合过户的义务,而不是通过技术手段干扰车辆的正常使用。除非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分期付款期间保留控制权,否则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违约
这起事件也给二手交易市场提了个醒。二手交易本质上存在一定的风险,特别是在高价物品的交易中,买卖双方最好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明确所有条款,包括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条件、违约责任等。这样不仅能避免后续纠纷,也能为法律维权提供更强有力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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