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最高人民法院在西交民巷建一幢六层的宿舍楼时,相邻的群众为了保护自己的采光权而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最高人民法院给告了。最终,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败诉。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郑天翔。

郑天翔,原名郑庭祥,1914年11月28日出生于内蒙古自治区(原绥远省)凉城县六苏木乡人。2013年10月10日,在北京病逝。下面,如去选摘其往事几则、以志纪念。

作为中国政法战线的杰出领导人,对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群众,郑天翔是非常大度的;但是对于违法犯罪分子,他又是毫不手软的。

上世纪80年代初,盗杀大熊猫的案子特别多。虽然大熊猫是国家珍稀动物,但是当时按照盗杀动物的罪名判不了很重,最多也就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足以起到威慑犯罪分子的作用。于是,法院就开会商议该怎么判。

郑天翔说,他们杀大熊猫是为什么?是为了卖大熊猫皮,这样就是投机倒把。当时,投机倒把罪最高可以判死刑,于是就对盗杀熊猫的犯罪分子起到了极大的威慑作用。

据郑天翔的秘书王建桥回忆,郑老平时的作风一直都非常严谨,工作总是亲力亲为,稿子都是自己写;写完之后,再让王建桥理顺、校对。

郑天翔曾经给聂荣臻元帅做过秘书,知道工作严谨的重要性。比如,写文时如有数字,就一定要准确地查找来源。在晋察冀反扫荡的过程中,郑天翔在一份报告上提到了一组数字,是有关消灭敌人和摧毁炮楼的数字。后来聂帅连夜找到他,问数字是哪儿来的?郑说,是从军政杂志上找的。聂帅又问,军政杂志哪儿来的?郑说,不知道。聂帅说,你不搞清楚能行吗?

在他给聂帅做秘书时,一次夜行军后,聂帅坐在椅子上一直盯着他看,把他看“毛”了。聂帅问,你的扣子呢?原来,郑天翔上衣的第二颗扣子和第三颗扣子不知道什么时间给弄丢了。聂帅为此严厉地批评了他。

此后,郑天翔就记住了要时刻保持军装整齐。郑天翔给聂帅做秘书的经历,使得他走上领导岗位后,一直非常注重调查研究。

在去河南的一次调研中,郑天翔了解到这样一个问题:基层法院开庭后、送囚犯时,都是法官骑着自行车、让犯人在车后面坐着送回去。

有一次,送一个囚犯到半路上,被犯人的媳妇发现了,上去抱着不让走。之后,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成了一场笑话。郑天翔从河南调研回来后、立即就此打了报告,要求解决囚车问题。

还有一次,郑天翔在电视中看到:一次公审判决中,走私犯坐在椅子上,西装革履,扎着领带、翘着二郎腿;而法官,穿着白衬衣还挽着袖子,有的还穿布鞋,显得毫无威严感。郑天翔就此提议,解决了法官的制服问题。

王建桥回忆说,郑天翔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调查研究。这其实和一句毛主席语录的意思一样,就是“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