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坚持做优做强执行资源合理配置,充实法庭执行力量,促推法庭直接执行工作提档升级。

着力拓宽源头治理共治维度。做深做实“三端”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推动源头治理深度共建共治。“抓前端、未病先防”。深入村、镇综合服务工作,对邻里、家事、涉农等多发易发矛盾纠纷提前介入,着力将矛盾隐患消灭于萌芽。精准开展普法宣传,通过拍摄普法短剧、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开展巡回审判、发布典型案例和白皮书等多元形式,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民事法律行为。“抓中端,有病早治”。主动融入辖区47个行政村、2个社区划分的49个基础网格,用好网格员、乡镇综治等人民调解资源,构建纠纷分层过滤体系。做实人民调解指导工作,通过“在线申请+在线确认+在线送达”,依法快速确认调解协议,助力纠纷高效化解。“抓末端、病后防复”。大力开展“无讼村、无讼乡镇”创建活动,建立以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为核心的“一庭两所一办”联动解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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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提高“调立审督执”衔接度。坚持“调立审督执”一体化审判理念和穿透式审判思维,环环相扣推动案件执前化解。推动纠纷分流解决。以诉服中心为枢纽,按争议难易程度适配分流。对能即时处理的纠纷由诉前调解员就地化解。对争议不大、事实清楚且适合基层调解组织处理的纠纷,委派给基层调解组织化解。对争议较大、一时无法化解的纠纷,依据案件类型分流引入诉前调解程序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即时转入诉讼程序开庭审理。推动案件分段化解。诉前阶段,法院和基层组织调解员共同负责法庭案件诉前调解工作,全程跟进调解进展。诉中阶段,审判法官因案适宜,推动矛盾纠纷有效化解。执前阶段,执行员对当事人同意执前调解并符合执前调解条件的案件,指导当事人填写《财产保全申请书》、《执行前调解告知书及同意书》,将案件导入执前调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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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提升当事人自动履行程度。积极发动属地力量,整合多方资源优势,拓宽督促履行渠道,提升当事人自动履行意识,有效减少执行案件发生。发挥基层组织效能,借助基层力量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制作“关键人”清单,将村干部、亲朋好友、村贤老者、雇主以及社会关系的利害关系人等作为败诉方重点“关键人”,通过“关键人”推动执前和解及主动履行,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加强对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以及对有财产拒不履行的重点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曝光等措施的宣传力度,让当事人明确“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截至9月底,该院审结民商事案件149件,调撤率60%,判后督促率100%,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1%;审结执行案件1件,执行到位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