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节教化本质上是男性意识的体现,传统社会的男性将女性看作自己的私有财产,即便是在男性逝世之后也要求女性为其守住贞节,让女性承受着巨大的社会压力。
清代统治阶级极力推崇女性守节,在无处不在的贞节教化下,贞节观念已经内化为女性的思想观念,选择守节的女性大量存在,守节行为变成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
无论是生活在中上层社会还是普通的民众,无论是生活在繁华市井还是穷乡僻壤,无论是接受过知识文化教育还是目不识丁,无论是已婚丧夫或是未婚丧夫,这些来自不同的家庭、出自不同的年龄阶段的女性都被贞节教化影响。
选择守节的女性大有人在,贞节教化在清代社会的普及渗透程度以及践行贞节教化的守节行为已经屡见不鲜。
守节女性在夫亡后的守节选择超越人性中自私自利的特性,她们为了追求道德的完美,放弃一己的快乐和幸福,选择忍耐和承受无尽的痛苦,彰显了强烈的责任感与奉献精神。
贞节教化可能对社会的风气、国家的安宁以及家族的稳固产生作用,但同时我们更应该看到的是它给当时社会女性带来的苦难痛楚,以及贞节教化遗留对后世女性的贞节观念和社会地位带来的影响。
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认真审视后深刻反思。
首先,我们需要对贞节教化下女性的守节行为进行反思。
贞节教化备受统治阶级推崇,贞节教化在社会中无处不在,女性苦守贞节受到主流社会的大肆推崇,但无论是从“存天理,灭人欲”的精神生活抑制方面,还是从独自忍受生存压力承担生活重担的现实生活中,守节带给女性的体验都是极其痛苦的,这是反人道主义的。
即便女性选择守节能够得以保存性命,也无法逆转她们苦难的人生。
还有,我国古代社会的夫妻关系并不会随着其中一方的死亡而自行结束,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亡故离世,这段婚姻关系的另一方仍然有信守婚姻关系的义务。
因此对于守节女性而言,守节行为还是对婚姻关系的一种信守,这在古代社会已经发展为一种道德实践。
不过有一点我们需要注意,古代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的信守,虽然理论上要求男女双方共同履行夫妻义务与道德规范,但是在实际的践行过程中,却发展成为对女性单方面的规范与要求。
古代男性可以在自己妻子亡故后续弦再娶,有条件的甚至可以同时三妻四妾,反观对女性的要求,却是一直要谨守贞节,从一而终,甚至在丈夫亡故后依然限制女性再嫁的权利,要求女性坚志守节。
社会女性深受贞节教化的影响束缚,甘愿成为礼教观念贞节教化下的牺牲品,这是被社会奴化的表现。
当然,从社会舆论来看,在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大环境影响下,女性囿于家庭,被隔绝在公共领域之外,活动范围窄化,个人价值依附于丈夫,缺失同男性一般建功立业、传世留名的机会。
因此面对统治阶级大肆宣扬旌表制度时,失去丈夫的女性自愿选择守节,其中也蕴含了想为自己传世留名博得一丝机会的愿望。
但这实际其实也反应了女性的思想已经被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的思想所禁锢,整体社会风气如此理所当然,歧视女性的社会心理定势根深蒂固,传统女性即便是想扬名立世,行为却依然局限于对男性的依附方面。
女性的自我意识始终难以脱离贞节教化为其提供的价值标准,守节屈从于整体社会环境为其打造的行为准则,她们心甘情愿地活动在社会为她们设定好的各种角色范围内。
归根结底,当贞节观念渗透了女性的思想,守节行为变成女性的自觉实践,我们要反思贞节教化在里面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贞节教化影响守节行为,守节行为形成社会风气,社会风气束缚女性选择,进而又展开新一轮的贞节教化,循环往复。
我们只有将社会和个人结合在一起,才能深刻认识到贞节教化为守节女性带来的不幸是多么无知愚昧。
其次,我们需要对贞节教化下社会的守节现象进行反思。
当女性的守节行为逐渐发展成一种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贞节教化便被披上了社会所规定的道德规范的外衣。
统治阶级按照符合社会利益的意志,推崇贞节教化,全然不顾女性的自我人格,为女性制定社会规范,只为将女性塑造成社会所需要的理想形象,专权主宰女性的命运。
在这样的境遇之下,在贞节教化的这种意识操控下,守节女性会表现出对生活的顺从,但在顺从生活的表象之下,隐含着对生活的失望,没有自我思想,没有自主意识,处于无我状态,麻木又顺从地忍受着守节路上的艰辛与痛苦,去扮演社会为她们规定的各种角色。
当贞节观念在社会生活中几乎得到全面认可,女性守节成为一种常见现象,民众对此便习而不察,全然不觉这是贞节教化对女性的毒化以及社会对女性的奴化,隐藏了女性的自我认知。
比较明显的一点,通过社会对守节现象的记载,我们也可以察觉出贞节教化的社会本相。
在清代,无论是官方的总志还是地方性的州郡府县志、官方修定的正史还是私家编撰的野史,对女性群体的记载书写都与当时社会背景下贞节教化所宣扬的守节风气十分契合。
从整体列女事迹的记载中守节女性群体的书写比重大幅度提升就能看出,社会对守节女性群体的记载带有一定的对正史的刻意模范。
这种现象不免凸显出这样一个事实,是书写者为了迎合社会需要,顺应当时社会主流文化中宣传的贞节教化,对于没有社会话语权的女性群体进行刻意的渲染描述,以此迎合社会情境与贞节教化的需要。
当然我们也需要承认,当书写者在进行编撰时,他很难察觉出自己其实也在迎合并强化贞节教化的社会现实本相,只是处于单一的男性视角下对女性进行书写。
这种相对于男性事迹的多元化记载的女性记载,明显单一不全面,还带有主观意愿,百弊丛生。
守节现象影响了女性记载的书写,而女性书写又片面化了守节现象,这种影响实在是弊多利少。
最后,我们需要对贞节教化的后世遗留进行反思。
贞节教化的广泛作用强化了女性的贞节观念,不仅束缚了清代社会女性的身心发展,也严重影响着后世女性的思想观念与社会地位。
清末民初,受到西方科学主义和民主思想的外来入侵,中国传统意识形态的贞节教化受到巨大冲击,对贞节教化的反抗也逐渐开始。
近现代上层社会的女性有机会接受西方外来文化,她们的自我意识逐渐苏醒,但中下层的普通民众还是很少有机会接受教育,在不同阶层上的反应尤为明显,这种思想解放的不平衡使贞节教化依然存在,且深深束缚着人们的思想。
贞节教化具有顽固性,比如在一些不发达的偏远地区,有人在丧夫后做了出格的事情被人发现,乡民群起而出,不论什么情况,均以通奸论处,严惩奸夫淫妇,更有严重的,还会作出危及女性生命的行为。
即便是在文明开化的大城市,不节行为依然会被部分人不耻,仅社会舆论这一压力也会将女性压的抬不起头。
同时,贞节教化遗留的未婚守贞这一传统思想还影响至今,社会对女性婚前守贞的关注一直没有消失,现代社会依然还有不少人会歧视女性的婚前失贞行为。
面对婚前行为,社会舆论对男女双方的态度是截然不同的,如果女性发生了非婚行为,就是失身、失节,就会成为对下一段男女关系不利的因素。
轻则因此事造成不愉快,严重者直接导致男女双方关系的破裂,还会使女性遭受社会的舆论压力,但是对于男性而言,非婚性关系却没有任何失身、失节的说法,对其毫无影响。
从这个角度出发,可以看出贞节教化对世人影响之深。
即便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贞节教化的残留依旧没有消除,且紧紧束缚着现代女性的思想行为,女性依然被男性物化甚至私有化,男女双方在两性中的关系依然处于不平等地位。
这是自私的、封建的、不平等的贞节教化残存至今的表现。
总的来说,贞节教化在清代社会女性的守节行为和社会的守节现象中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女性的顺从使男性潜意识中将女性物化占有。
女性即使身处痛苦之中也从未想过反抗,男女双方长期处于不平等地位,发展到现代化的今天,贞节教化的残习陋俗依然没有清除干净,依旧对女性的社会地位和两性关系产生影响。
对于清代女性贞节教化的影响我们要保持辩证的态度,但是对于今天的我们而言,贞节教化就是以摧残女性身心作为代价的封建文化的糟粕,它严重影响了女性的生活,我们必须进行深刻反思并对其摒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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