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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检察机关对存在争议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听证会的形式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翻译人员认真翻译,使我们通过参加听证会参与司法决策过程,了解检察工作,既解决了实际问题,又促进化解了社会矛盾、修复了社会关系,这种形式很有意义。”近日,在甘肃省夏河县检察院召开的一场公开听证会上,受邀群众听翻译人员翻译完检察听证意见后这样说。

据悉,今年2月,夏河县一景区发生一起失火案件,公安机关移送的案由系一对夫妻携带幼子及烟花爆竹到景区游玩,期间燃放烟花引燃林区植被导致火灾发生。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我们对全案事实证据、案件法律适用等进行认真审查,认为夫妻二人无明确证据证明有燃放烟花行为,当事人的陈述不一致,且无其他佐证,故二人构成失火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办案检察官介绍,依据现有证据情况,该院拟对二人作存疑不起诉处理,并决定召开听证会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及人民监督员参加,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消弭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疑虑。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用藏汉双语针对失火罪的构罪要件、证据情况等进行详细介绍,参会人员了解案情后展开充分讨论并发表了意见,经过评议,大家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意见,同时建议检察机关向相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督促相关部门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案件办理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会后,该院综合全案证据及听证会情况,向当事人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并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损害赔伴工作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将该案中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线索移送县自然资源局,目前县自然资源局正在制定生态环境补植复绿方案,该院将持续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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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编辑 | 刘岩

审核 | 田骁

投稿 | tx3053911(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