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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鹿寨法院导江法庭持续深化“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理念,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融入到办案全过程。10月16日,导江法庭成功调解了两起被告为同一企业的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4年8月,导江法庭分别受理了辖区内江口乡工业园区的福建某建设有限公司的定作合同、劳务合同纠纷案。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发现这两起被告当事人均为同一个公司。为了降低司法行为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承办法官在了解案件详情后决定采取庭前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通过多次与两起案件的原告沟通、讲解调解的好处,原告同意来到法庭一起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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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诉求,一边围绕双方争议的焦点,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释法说理,从情理法的角度与双方进行沟通交流、疏解心结,一边分析利弊,让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意见,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至此,两案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下一步,导江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如我在诉”司法理念,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化解矛盾纠纷、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 | 覃政

编辑 | 张倪娜

责编 | 梁珊燕

审核 | 覃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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