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的市场环境中,居间服务成为了许多企业合作时的重要支撑,也为市场的活跃程度做出了不小的贡献。作为居间人在整个合作过程中尽心尽力的报酬,居间费的数额通常不是一个小的数字。
从法律法规层面来讲,对于居间费的收取标准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而是以双方协商为主。但是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规定计算限额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的部分则不允许税前扣除。
同时,对于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合同,以确定的收入金额的5%作为规定计算限额。所以,企业为了将支出的居间费费用全额做税前扣除,通常选择以合同总金额的2%-5%作为居间费的数额。
当个人取得居间费后,自然需要缴纳相应的税款,居间费一般被视为劳务报酬,按三级累进制的20%-40%缴纳个税,100万的居间费需要缴纳31.3万的税。对于金额巨大的合同,居间人能够获得上千万的居间费报酬,此时仅是需要缴纳的税款就有百万级别。
那么,是否有什么办法,能够合法合规减轻居间人的纳税负担呢?实际上,如果选择注册个体户来承接业务,在业务真实的前提下可以享受到地方性优惠政策的扶持,合理有效减轻自身税负压力,扩大利润空间。
注册在特定地区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个税的核定征收,个税经核定按0.5%-1%缴纳,增值税按1%缴纳。如果年开票120万以内且开普票,可以申请享受地方双免政策的扶持,综合税率为零。
个体户的注册、注销流程相对简单,且注册门槛低,不需要设立监事和制定公司章程。在税种上,不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和20%的分红个税。在账户上,经营者可自行选择开设对公账户或使用个人私卡收付业务款项。
对于能够获取大额报酬的个人来说,若是能够提前做好规划,便能合理合规降低纳税负担,助力自身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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